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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的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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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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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的投诉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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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影响机关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影响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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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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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事项为历史遗留问题的;纪检监察、信访等有关部门对于投诉事项已受理或办结;投诉事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作出行政复议、仲裁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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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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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诉人投诉请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投诉中心向投诉人了解有关情况和反馈办理情况。2、投诉人在投诉时,投诉事项须具体明确,写明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并尽量提供相关事实或证据材料,最后写明诉求。(袁州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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