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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问题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员 更新时间:2008-7-25 9:5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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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程序
(一)受理处(业务受理)
(二)档案室(档案查询、出具意见)
(三)测绘队(测丈绘图)
(四)发证办(审核权属、核准登记)
(五)财务科(计费缴交)
(六)发证办(颁发权属证书)
(七)档案室(分类归档)
二、必收要件
(一)土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证。
(二)相关建房批准文件。
(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表。
(四)房屋测绘图。
(五)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单位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授权委托书。
(八)申请表。
三、办事时限:15个工作日
注:对残疾人、孤寡老人、外商、教师等特殊群体推行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事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