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一)受理处(业务受理)
(二)测绘队(测丈绘图)
(三)发证办(审核权属、核准登记)
(四)财务科(计费缴交)
(五)发证办(颁发权属证书)
(六)档案室(分类归档)
二、必收要件
(一)换(验)证:原房屋权属证书、验换证登记表、查档证明、房屋测绘图、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长书、申请表。
(二)遗失补证:原产权档案复印件、登报声明材料、档案查询意见表、房屋测绘图、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申请表。
(三)拆迁自建房:拆迁合同、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证、*/、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房屋质量安全承诺书、房屋测绘图、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申请表。
三、办事时限: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