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一)受理处(业务受理) (二)档案处(注销存档) 二、必要要件 (一)注销他项权书:房屋他项权证、银行出具还款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二)注销房屋所有权证书:原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批准拆除或其他原因变更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