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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员 更新时间:2008-7-28 11:02: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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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旦夕祸福、我有团体保险
    此险种为江西职工保险互助会对全省在职职工推出的具有适合我省职工特点的险种,使职工出了意外能及时得到保障。
     投保简便、交费灵活
    凡各基层工会为本系统职工办理此项保险,可直接向办事处申请办理,投保单位须100%的职工集体参保。保险费来源可由个人全部缴纳,也可由工会及行政与个人共同承担。
    一份十元、赔付五仟元
    保险期限为一年。承保范围: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按工种[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费根据会员所从事的行业、工种分别确定,大致可分为四档:⑴第一类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一般工商企业单位人员,其缴费比例为2‰。⑵第二类为从事建筑、冶炼、伐木、搬运、装卸、筑路、地面采矿、机动车驾驶、高空作业等工种人员以及警务人员,保险费率为4‰;⑶第三类为从事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捕鱼、航空执勤、野外勘探等行业(工种)人员,保险费率为7‰;⑷第四类为出国人员,其保险费率为10‰。会员在保险期限内,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均可按伤残程度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关系终止。举例说明,如:某会员(假设其为一类会员)于2004年7月交纳200元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团体意外险,若该会员在保险期内因意外导致多次伤害,则该会员每次均可按相应比例获得赔付,但获得的赔付金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交纳10元-200元。保险金额5千元至10万元。保险期满后,保险费不返还。
   工会代办、诚实守信
    此互助保险计划,投保者不仅可以享受各级工会组织在投保、出险索赔等方面的良好服务。而且一旦出险,索赔不用出门。(详细见具体保险计划)

人有旦夕祸福、我有团体保险
    此险种为江西职工保险互助会对全省在职职工推出的具有适合我省职工特点的险种,使职工出了意外能及时得到保障。
     投保简便、交费灵活
    凡各基层工会为本系统职工办理此项保险,可直接向办事处申请办理,投保单位须100%的职工集体参保。保险费来源可由个人全部缴纳,也可由工会及行政与个人共同承担。
    一份十元、赔付五仟元
    保险期限为一年。承保范围: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按工种[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费根据会员所从事的行业、工种分别确定,大致可分为四档:⑴第一类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一般工商企业单位人员,其缴费比例为2‰。⑵第二类为从事建筑、冶炼、伐木、搬运、装卸、筑路、地面采矿、机动车驾驶、高空作业等工种人员以及警务人员,保险费率为4‰;⑶第三类为从事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捕鱼、航空执勤、野外勘探等行业(工种)人员,保险费率为7‰;⑷第四类为出国人员,其保险费率为10‰。会员在保险期限内,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均可按伤残程度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关系终止。举例说明,如:某会员(假设其为一类会员)于2004年7月交纳200元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团体意外险,若该会员在保险期内因意外导致多次伤害,则该会员每次均可按相应比例获得赔付,但获得的赔付金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交纳10元-200元。保险金额5千元至10万元。保险期满后,保险费不返还。
   工会代办、诚实守信
    此互助保险计划,投保者不仅可以享受各级工会组织在投保、出险索赔等方面的良好服务。而且一旦出险,索赔不用出门。(详细见具体保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