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弥补计生政策对农村独生女孩家庭造成的养老风险,中国逐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新机制,自2012年1月1日起,奖扶标准将从目前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官方此前估计,随着农村老龄化加剧,最高时每年需财政投入1400多亿元。
为了弥补计生政策对农村独生女孩家庭造成的养老风险,中国逐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新机制,自2012年1月1日起,奖扶标准将从目前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而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扶标准将从目前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扶标准,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同时,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特别扶助标准暂不调整。
财政部今日(12月27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据上述通知,具体调整方式为:以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作为调整依据,当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累计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30%时启动调整机制。首次调整自2008年算起。
2004年,中国开始在部分省市试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当时的奖扶标准为,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这些受计生政策影响的夫妻年满60周岁后,由中央政府每人每年发给不低于600元的补助。2007年,该针对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已在全国铺开,财政投入逐年增加。
2007年,中国又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在吉林等十个省(市)启动了特别扶助制度试点。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该特别扶助制度在全国实施。2009年,中国曾提高过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不低于720元。
就此政策,人口计生委原主任李斌曾表示,由于“三项制度”(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激励,中国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但事实上,该政策只是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或双女家庭的一种政策性补偿,主要是为了弥补这些家庭的养老风险。当时官方估计,当中国农村老龄化不断提高,该奖励扶助资金最高将达到每年1400亿元。
财政部在上述通知中指出,上述两项针对农村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奖励和扶助标准偏低、奖励扶助金的实际购买力下降、政策效果弱化等问题,因此,决定建立“奖励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据通知,此次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现行规定分别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