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市民服务 >>> 办事指南 >>> 文化教育 >>> 阅读正文
职业教育相关指南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员 更新时间:2008-7-22 16:12:00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种教育形式,也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输送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途径。职业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一、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至2005年底,全市有1所高等职业院校,35所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所,各县市区都有1所起示范带头作用的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全市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规模近4万人。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不断加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的护理专业、奉新冶城职业学校的园艺专业、上高职业技术学校的计算机专业、宜丰职教中心的电子电器专业和高安职教中心的汽车维修与驾驶专业等在全省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全市职业院校均分别与本地、外地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在97.5%以上。各县市区职教中心(示范性职业学校)都承担了当地多种成人文化技术培训的主要任务。

二、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优惠政策
1、初中毕业生可免试入学;
2、春秋两季招生;
3、可跨区域就读职业学校;
4、根据学校的安排,职校在读生可实行弹性学制。即:在4年内保证2年正规学习或实习时间,可发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在5年内保证3年正规学习或实习时间,可发职业中专毕业证书。
5、职校学生在校通过考核鉴定可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并优先推荐就业。

三、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制及补办毕业证流程
职业高中为二年或三年学制不等,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职业中专为三年学制,第三年到企业顶岗实习。
补办者到原毕业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并重新编号→在《宜春日报》刊登遗失公告→持上述资料到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