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的退休教师李庆兰反映当地的退休教师待遇比公务员待遇低,称当地教师的补贴是120元/月,总共工资1600元,而公务员补贴是1000元/月,总共工资2600元。认为这与之前中央下发的文件相冲突,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对来电人进行政策性的解答。
关于袁州区李庆兰反映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回复
关于袁州区李庆兰反映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我区交办袁州区财政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文件精神,2007年7月,袁州区出台了规范公务员(含参照)津贴补贴方案,市政府批复的津贴补贴标准为8000元/人.年(含原工资中发放的各项补贴278元/月)。规范前,我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水平为6200元/人.年,人均新增津补贴1800元/人.年。
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和袁州区实际,我区在规范公务员(含参照)津贴补贴时,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也纳入了实施范围统筹考虑。按照《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教师的收入增长水平应不低于公务员收入增长水平,所以政府决定在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在职教师年净增津补贴1800元/人.年,退休教师按在职教师的80%增加,即1440元/人.年,由财政拨付学校发放。原在工资中发放的项目和学校合法合规自有资金发放的奖金照发,但每人每年均不得突破8000元上限。由于各校自有资金多少不同,各校教师实际发放的津补贴会有所不同。规范津补贴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和管理的规范,各单位津补贴发放水平也会趋于平衡。
因此,教师津补贴方面,我区已经按照《教师法》和上级政策认真落实到位。
特此回复。
袁州区信访局
2009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