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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村镇模沙村易恩裕信访反映问题的调处情况
信息来源:区信访局 更新时间:2008-12-12 11:1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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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21日刚一上班,袁州区信访局门口就响起了阵阵鞭炮声,一老者易恩裕将一面书写“人民公仆、百姓救星”,“龚书记接访、十八年人命案得赔”的大红锦旗送给区信访局,以示对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的一片感激之情。
     一、信访基本情况
     为何今年已66岁的西村镇模沙村退休教师易恩裕十八年来上访不断?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990年,易恩裕之子易云德在西村镇西双村易道德、易道桂等3人合伙办的个体石灰厂务工。因三个体老板管理不善,组织指挥不当,致使易云德在1990年9月27日下午的生产中,发生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的严重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原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和西村镇企业办召集石灰厂负责人易道德及死者亲友(代表)协调处理,于1990年12月12日达成如下处理协议:
     (一)火葬易云德。在医院、火葬场所花去的一切费用由易道德全部负担(但不包括死者家属所花去的车费、伙食费)。
     (二)由易道德石灰厂再弥补死者家属抚恤费2650元,并限定在十天之内付清1000元,其余在1990年农历年底付清。
     (三)此协议为一次性处理,协议达成后,即行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上述协议签订后,责任方石灰厂老板之一即外出打工,一老板不多久死亡,另一老板也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执行。十八年来,虽经西村镇、原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催促执行,但一直无结果。
     二、信访调处情况
     2008年10月31日,在书记大接访活动中,易恩裕再次来上访,经市政府副市长、区委书记龚细水亲自接待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对信访反映“十八年赔偿悬案”久拖不决非常痛心,对家属表示异常同情,当即作出明确指示,要求西村镇党委、政府迅速成立工作组调处此案。西村镇党委书记陈昱静在接待现场领命而去,立即成立由综治办、文教办、信访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再一次对此安全生产事故展开调查,寻找当事人,经西村镇、模沙村、西双村干部及中心小学领导分别找到易道德、易道桂和死者家属易恩裕,积极做好易道德、易道桂的思想工作,与当事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形成一致意见,最终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易道德补偿易恩裕3000元整,易道桂补偿易恩裕2000元整,两人共合计补偿易恩裕5000元整;
     2、易恩裕收到钱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死者易云德骨灰盒安葬,妥善安排好后事;
     3、付款时间为2008年11月6日;
     4、协议签字后双方按条款执行,不得反悔,更不能以其他方式追究另一方的任何责任;
     5、此协议一式两份,易道德、易道桂及易恩裕各执一份。
     11月6日,在镇、村干部的监督下,当事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易恩裕也领取了5000元赔偿款,了却了心中一桩18年之久的心愿。此信访积案也在副市长、区委书记龚细水同志的亲自过问下一周内得到彻底解决。
     三、信访案件启示
     此信访案件说大亦大,说小亦小。所谓大它人命关天,所谓小它就涉及几千元,可为何久拖十八年呢?毫不忌讳地说,还是我们的干部作风存在问题。为何要等到书记亲自接待后,镇、村才重视起来,才认真去对待。为此,万事怕认真,只有认认真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才能真真正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
 
 
袁州区信访局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