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接转办件:匿名电话投诉袁州区国资委未经过拍卖私自倒卖宜春造纸厂的废铁,总价值100多万元;在处理废料钢进行拍卖时又出现围标现象。针对此问题我中心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情况说明
袁州区国资委不承办国有资产的拍卖事宜,国有资产的处置是由袁州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办理。投诉人没有弄清两单位的区别,致使误告了袁州区国资委。
二、调查情况
经查,造纸厂内的资产不完全是国有资产。根据中竹纸业公司与市国资委关于造纸厂资产处置的协议书和市政府抄告单文件要求,原造纸厂资产由袁州区政府整体收购,但生产设备和其他生产资料为中竹纸业公司所有。铁路、道路、地下管网、房屋和土地归区政府所有。因袁州新城道路建设需要,原造纸厂铁路须拆除,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按照区政府的批示,于2008年10月7日委托国泰拍卖公司拍卖原造纸厂铁路专营线的铁路物资,并于2008年10月8日在《宜春日报》刊载拍卖公告,经江西华泰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价值为90.6万元,拍卖于2008年10月17日在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由区监察局、国资局、市工商局共同参与监拍。该次拍卖共有9家报名,最后由4号拍卖人王启华以91万元成交。整个拍卖过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进行。
2009年1月,中竹纸业公司以76万元的价格对其所拥有的污水处理池上面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处置后,污水处理池里余下的钢筋混凝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保证安全、获取残值,经区政府批准,由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进行公开处置。营运公司聘请江西华泰资产评估公司作出评估:污水处理池里面的废钢筋价值为17.542125万元。营运公司再委托江西诺德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并于2009年2月14日在《宜春日报》刊载拍卖公告,于2009年2月20日在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由诺德拍卖公司举行拍卖会,营运公司请监察局(因事请假未出席)、国资局、市工商局参与监拍。该次拍卖共有29家报名,最后由72号竞拍人彭志瑞以19万元成交,拍卖过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进行。
三、处理意见
1、调查中未发现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在处理废料钢拍卖时,竞拍人是否存在“围标”情况,现无法查实。
2、多次打电话向投诉人反馈情况,均无人接听。
综上所述,建议就此信访结案。
特此回复
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
2009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