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政民互动 >>> 投诉结果 >>> 阅读正文
关于反映袁州区天台镇太尉村办身份证时乱收费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区行政投诉中心 更新时间:2010-3-10 17:10:00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关于反映袁州区天台镇太尉村办身份证时乱收费问题的回复
      2010年1月19日,接贵中心宜府行投转字[2010]007号转办件,反映我区天台镇太尉村办身份证时乱收费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及时转天台镇纪委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天台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收取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办证费20元,另外收取每户门牌费16.5元,并开具了收据,共计36.5元。但是天台镇太尉村在为村民开具办理二代身份证证明时,村委会决定每开一张证明便收手续费5元,收款时没有单独开出收据给各农户,而是开出总收据交村财务。2007年村主任陈绍容经办的于2007年5月3日交村委会1575元,收据号是:0002761,之后,村委会委员彭勇经办的于2009年2月21日交村委会975元,收据号是:0063001。天台镇纪委对太尉村委会收取开具证明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发天纪字[2010]01号文件,责令太尉村委会10天之内退回所收费用给农户。区行政投诉中心将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
特此回复。
 
 
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
                        2010年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