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袁州区畜牧水产局委托,拟定于2009年2月5日前,就袁州区生猪良种供精采购实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要求:
1、全区暂规划为新坊、新田、金瑞、三阳四个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片。中标单位的供精范围必须严格遵循区畜牧水产局划定的区域服务范围。
2、本次生猪良种供精采购数量:10万份(瓶);资金总预算:1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招标采取量低报价中标(设有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种公猪精液招标价格为:杜洛克公猪精液每份(瓶)在21元以下,长白、大约克公猪精液每份(瓶)在31元以下。
4、袁州区畜牧水产局将与中标的供精单位签订种公猪精液采购合同。在国家该项补贴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时效为五年,在国家该项目补贴的政策取消的同时,该合同随即废除。
5、中标的供精单位,必须在各自服务片上设立一个种公猪精液中心配送点,且原则上在各乡镇设立一个种公猪精液配送分点,并具备种公猪精液配送专用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养殖户在24小时内可购领到种公猪精液。各配送点上必须配齐精液检测、保存的仪器设备。
6、中标的供精单位在采、供精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及精液品质等一切问题,责任由供精单位全部承担。
二、报名资格:
凡袁州区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有供精能力的单位均可报名参与投标。
① 供精单位须是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二级以上种猪场,并于2008年已向社会供精的单位。
② 供精单位的种公猪舍及相配套设施建设的选址、设计、规划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和区畜牧水产局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
③ 供精单位和种公猪舍必须单独建设,远离原有猪场及村庄,一期投产采精的存栏公猪必须在30头以上,并具备采、供精设施设备。
④ 供精单位的技术人员应接受过畜牧兽医专业的系统培训,有丰富的专业工作实践经验,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⑤ 供精单位种公猪饲养、采、供精技术、精液品质检测,疫病防控,建立档案等技术操作必须严格按省、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方案施行。
⑥ 供精单位种公猪采购、选定、饲养、采、供精技术操作、生产、供精等档案的建立必须全程接受区畜牧水产局的监控和管理。
三、请有意报名参加此次投标的供精单位于2009年2月3日前与我中心联系,并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二级以上种猪场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缴交1万元投标押金,中标后交10万元保证金,押金可抵保证金,未中标的押金退回。
联系方式:
袁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陈女士 阮先生 电话(传真): 0795-3587943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3177588422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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