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电的草拟、审核、制发及区人民政府日常文电处理工作。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现场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纪要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及区政府对外重要接待活动的筹备安排。
(三)承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人民政府的文电,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上级和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并检查执行情况。抓好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
(六)根据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安排,组织调查研究,协助和参与领导决策;收集、整理、上报、综合各类信息和编辑信息刊物。
(七)保持与区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与政协委员的提案。
(八)承担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重特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情况,传达、督办省、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对接收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置建议。
(九)负责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组织评估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区综合应急演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应急演练;协助和协调重特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应急管理交流与区域合作。
(十)负责应急体制、法制建设。负责拟订全区应急管理政策和规划建设,编制和实施全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联系协调应急管理专家组、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应急保障资源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区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为区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制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负责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外事侨务工作。
(十四)负责办公室机关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