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府办字〔2010〕9号
关于印发《袁州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
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袁州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袁州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为维护我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稳定,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有序的道路客运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运输条例》、《宜春市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方案》和2010年全国、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异地经营客运等不法行为,有力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确保我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熊能生为组长,区政府办周庆江、区交通局王又生、公安袁州分局杨文安、市交警支队农村大队袁日新为副组长,区交通局易桂平、区运管所晏皝、公安袁州分局张云峰、区广电局曾丽萍、宜春汽运公司章平为成员的袁州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我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易桂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运管所、公安袁州分局、市交警支队农村大队、宜春汽运公司各派1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稽查、协调、综合、总结及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区交通局及运管所负责审查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规范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抓好源头管理,配合做好中心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工作。
2、公安袁州分局及市交警支队农村大队负责查处违反交通安全法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阻扰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并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快速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
3、区广电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区电视台要反复播放通告、宣传单、公开信等,并正面报道合法经营的好处。
4、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道路客运整治源头管理,积极配合全区整治工作,相应成立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辖区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寨下、彬江、竹亭等重点乡镇尤其要深入基层搞好宣传,对历年从事过异地包车非法营运的人员要上门上户做好宣传,言明利害关系,甚至进行警诫谈话。
5、宜春汽运公司负责抓好公司客运车辆管理,及时发布车辆运行信息,配备充足运力,提供各类宣传资料,积极配合全区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工作。
四、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无证无牌车辆载客,过境车辆违规经营、超范围或在路边设“黑站”揽客滥价经营,欺行霸市干预其它车辆正常运营,伪造、倒卖、转让线路标志牌,营运客车自行张贴与核定线路不相符字样的线路牌进行揽客,旅游客车异地经营等不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为40天,从2月3日起至3月15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3日——2月17日)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在集镇、村组等人口密集区域广泛张贴整治工作《通告》,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播发《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印发公开信、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道路客运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对重点人员要上门上户进行宣讲,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要注重发挥车站的窗口作用,以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乘坐异地非法客车和“黑车”的危害性,增强广大旅客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8日——3月10日)
1、区运管所和市交警支队农村大队要加强上路巡查力度,加大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
2、坚决取缔非法站点,加大“车进站,人归点”的管理力度,对甩客、卖客,屡教不该者取消其经营资格。
3、对整治对象可采取摄像、拍照等方式进行取证,重点查处无证、无牌车辆以及不具备载客条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车辆。
4、对外籍车辆违规载客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暂扣,并分流旅客,函告车籍所在地的运输行业管理部门。
5、公安部门要适时调集警力,对阻碍执法以及暴力抗法人员,应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6、各运输企业要及时调集车辆疏导旅客,确保旅客不滞留。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11日——3月15日)
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后期整治。
六、工作要求
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务实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提高认识。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工作不仅是确保春运安全的需要,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专人,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执法。对整治期间查处的违规违章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杜绝“讲人情,卖面子”等现象。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查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3、文明执法。整治行动要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管轻罚”的方式进行,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注重形象,规范行为,文明执法。
主题词:交通 道路客运 整治方案 通知
报送:市政府办。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办。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5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