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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启才同志被追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信息来源:宜春新闻网 更新时间:09-07-01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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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追授黄启才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法制科民警黄启才,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十余年如一日,对党忠诚,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本职工作。2009年1月26日(大年初一 )凌晨,已连续巡逻一个多月的黄启才,执行完巡逻任务后昏倒在回家的路上,经医院诊断,胸腔积水已达颈部以下第二肋骨,属肺癌晚期 ,5月24日,经医治无效在宜春逝世。黄启才同志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用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新形象,是全市公安战线先进典型的代表,是全市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也是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为表彰其先进事迹,市委决定,追授黄启才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黄启才同志生前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顾大局、识大体,爱岗敬业、勤政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记挂在心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直至倒在工作岗位上。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区公安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人民警察”。2009年4月28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黄启才同志学习。要认真学习他勤恳踏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始终保持对工作的蓬勃朝气;学习他自信乐观、百折不挠的坚毅品格,始终保持敢于战胜困难的巨大勇气;学习他诚心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始终保持对事业的昂扬锐气;学习他信念坚定、公道正派的先进本色,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黄启才同志为榜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立足岗位,积极工作,为实现宜春赶超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