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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实行城乡低保阳光评审听证制度
信息来源:袁州区民政局 更新时间:10-04-12 点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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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审听证对象为新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和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及待取消、调整的低保家庭。由社区(村)成立低保听证小组,城市低保一般一月一次,农村低保一季度一次。自今年
3月起进行试点,到2011年,将在全区所有社区(村委会)推行。制度实行后,凡未经过听证程序的低保对象,各乡镇(街道)不得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分批组织召开审批会,最后确定低保对象。
(民政局 王华生 卢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