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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6·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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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宜遂高速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二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袁州区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应急管理局、纪委监委、检察院、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分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勘察施工现场,询问现场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现将调查详细情况报告如下。

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工作,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防范整改措施。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一)宜遂高速SSA标段桥梁工程

宜遂高速SSA标段桥梁工程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工程包括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遂高速清沥江大桥、宜春南互通主线1号桥、宜春南互通主线2号桥、明月大道主线上跨桥、宜春南互通A匝道1号桥、明月大道A匝道上跨桥、宜春南互通A匝道2号桥、宜春南互通D匝道桥桩基及基础、下部构造、上部及附属、预制梁板及安装及苏家下里高架桥上部及附属、预制梁板及安装,其中预制梁板730片,混凝土约12.75万m³等。

(二)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本标段工程施工单位为江西揽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挂篮施工单位四川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挂篮施工作业,宜春市苏健吊装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汽车起重机吊车进行吊装作业。熊忠华为江西揽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张步彪为四川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三吊车作业情况

2022年2月18日,江西揽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宜春市苏健吊装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吊装合同,由江西揽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用宜春市苏健吊装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吊车配合吊装作业。6月30日因拆卸挂篮作业,宜春市苏健吊装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排张荣、潘光阳两名起重机司机驾驶两辆80t吊车到清沥江大桥配合作业。

)现场勘验情况

经调查组现场勘察,发现桥梁挂篮兜底断裂,桥里侧挂篮兜底坠落至地面,外侧挂篮兜底仍在桥梁下方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6月30日上午7左右,开完班前会后,四川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排2名工人(王宏友、张孟)拆除清沥江大桥左幅第6跨(桩号K13+460)挂篮兜底防护作业,8时左右宜春市苏健吊装设备租赁有限公司2名起重机驾驶员(桥里侧起重机驾驶员:潘光阳,桥外侧起重机驾驶员:张荣)驾驶2台80t汽车起重机抵达作业现场,打好支架配合拆除作业,2名拆除工人配合起重机吊钩钩住挂篮兜底上的钢丝绳,2台起重机将钢丝绳拉紧后全部静止,等待作业信号指示进行下一步工作。9时40分左右,大桥里侧起重机吊钩下滑,导致右侧兜底防护突然急速下坠约2米,巨大冲击力导致兜底平台横梁断裂,造成兜底平台折断倾覆,2名工人从平台坠落。

(二)事故救援及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项目安全部长丁**现场施工员袁路生立即拨打“120”救援电话,10时05分左右第一辆“120”救护车赶到现场,10时15分左右第二辆“120”救护车赶到现场,两辆救护车先后将2名坠落工人(王宏友、张孟)送往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抢救,王宏友于10时30分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张孟于11时30分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信息报送情况

6月30日事故发生后,项目安全部长丁**立即电话向项目副经理万**汇报,万**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并在途中向项目经理翁**汇报,万**于10时02分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并跟随第一辆“120”救援救护车将伤者送完医院抢救,翁**于11时左右赶到现场安抚工人情绪,直到晚上21时左右,翁**向总包负责人张**当面汇报情况,随后张**将情况报省集团公司,省集团公司向省应急厅汇报,晚23时左右省应急厅印发值班通报。7月1日上午9时20分,袁州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宜遂高速项目部电话报送事故,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袁州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处置,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该事故。

三、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造成2人死亡。

王宏友19652月出生,湖南省沅陵人,系四川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聘请的工人,身份证号433022xxxxxxxx2918,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张孟1982年1月出生,湖南省沅陵县人,系四川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聘请的工人,身份证号433022xxxxxxxx293x,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左右。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取证分析并咨询相关专家,认定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如下:

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结合第三方机构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勘察报告(见CNTEST浙江盛诺事故勘察报告)定事故原因为起重机上车保险丝F815A突发熔断,电脑突发故障,功能键失效导致吊钩错误动作,致使兜底平台横梁断裂,造成两名工作人员从20多米平台坠落。

)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起重机突发操纵系统故障导致的一起非责任事故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各参建单位认真汲取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6·30”高处坠落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高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安全意识。一是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是要全面开展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是要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按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类技术资料,强化对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指导,确保生产作业过程中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人的行为安全杜绝此类事故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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