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赣府厅明〔2021〕6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8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宜府办发〔2022〕38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宜春市第五次党代会、袁州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创新旅游发展理念,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推进袁州旅游发展升级。
二、工作目标
围绕“把袁州打造成知名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总目标,将休闲旅游作为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重点。城南抓“品质提升”,城北重“资源开发”、城东谋“工业旅游”、城西凸“农耕结合”、城中强“文旅街区”,推动我区城乡旅游的互融互通。力争到2025年,新创建1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2家省4A级乡村旅游点,2家省3A级乡村旅游点,3家星级民宿,1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文旅景区创品提质
1. 创建多个类型旅游品牌。指导松鼠部落、江西油茶博览园创建国家4A级景区;禅农庄园、田小狗田园生活综合体创建省4A级乡村旅游点;丰顶山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袁梅村产学融合示范基地、天台镇密石村创建省3A级乡村旅游点;新坊镇云上高富、金瑞镇芦塘寨、芦村镇西塘月色民宿创建民宿品牌;宜春大米创建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指导白马农庄、湖冈台山庄、寨下镇塘下村等乡村旅游点提升改造设施,创建更高等级乡村旅游品牌;引导秀美乡村建设点创建省级森林乡村,景区点创建省级森林体验(养生)基地。(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住建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打造多个精品旅游点。用2-3年的时间,在环中心城30分钟车程内以休闲旅游为载体,打造8-10个精品旅游点。重点突出业态提升、提质增效、扩大规模、引领消费,形成一批有品位、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旅游点,着力推动全区文旅产业布局更加完善、旅游业态更加丰富、基础设施更加齐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国投集团、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推广六条特色主题游线。结合8-10家精品旅游点,以旅游品牌为引领,策划并推广东线工业矿山游,南线康养亲子游,西线农业科普教育游,北线户外观光探险游及红色研学游、水上游乐游等六条环中心城区30分钟车程的精品主题游线。用3年的时间,将六条游线打造成深受游客喜爱、市场欢迎的主题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发改委、区国投集团、袁州生态环境局、区史志办(档案馆)、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林业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培育文旅休闲街区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结合市场主体,整体包装老江特园区打造江特 1958 文创产业园,指导扶持润达广场、万达广场、金桥市场、鼓楼商圈等完善文旅业态布局,打造袁州综合型文创园区、文旅消费街区和文旅夜间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投集团)
5. 研发袁州特色文创旅游商品。举办旅游商品展示及评比大赛。引导文化创意企业参与文化旅游商品的设计与制造。做精做优“袁州好礼”旅游商品品牌,充分利用苎麻产品、富硒米、茶油、脱胎漆器等地方特色产品,依托南庙老酒、松花皮蛋、柒醋、袁州夏布、版画等“非遗”传统技艺,开发一系列具有袁州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史志办(档案馆))
6. 普及袁州美食文化。深挖袁州美食文化,突出“乡愁”与“乡情”主题,精耕细作“袁州府乡宴”,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引导培育10家“袁州府乡宴”旅游餐饮名店;传承和研发袁州特色美食小吃,利用培训班、餐饮大比武、大擂台等形式提升餐饮服务水平和菜品品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7. 提升一批特色民宿品质。加快推进精品民宿建设,打造一批“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书屋”“民宿+民俗”等主题精品民宿,鼓励和支持旅游民宿品牌创建。(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建设一批特色研学旅游基地。打造一批类型多样的区级研学旅游基地,力争创建多家省、市研学旅游基地。指导各基地结合各自资源特色和文化内涵,编写专题研学旅游课程,形成一基地一主题,避免同质化。(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史志办(档案馆)、区发改委,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传承袁州红色基因。完善红色旅游基地基础设施,编写红色教育课程,推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将红色教育研学列入党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小学红色研学计划,每人每年至少去一次区属红色研学基地接受红色教育。(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教体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创新发展旅游新业态。鼓励并引导景区景点、文化园区、文化场所等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开展数字虚拟游、户外探险旅游、工业遗产旅游、影视旅游、帐篷营地旅游、动漫展、康养体育旅游、电竞赛事旅游、亲子互动研学旅游、cosplay、国风快闪秀、烛光夜游音乐会、光影体验秀、沉浸式情景剧等新业态新产业有序发展,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营销宣传
1. 强化对外营销宣传。积极对接湘赣边区域、沪昆高铁、武宜深高铁(建设中)沿线各省市客源城市的合作,推出一日游、周末游等休闲度假旅游线路;对区内的重点景区景点、旅游线路在省内外每年举办一次以上推介会;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对外营销推介活动。
2. 加强媒体宣传营销。利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运用文字、图片、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全网数字化、可视化、矩阵化宣传营销。利用抖音特产馆、抖音视频大赛、视频号直播秀、微信系列宣传、快手视频等,加强对袁州文旅品牌、产品、要素全方位的宣传。
3. 利用旅行社宣传引流。引导和鼓励旅行社推介袁州旅游线路和产品,引客入袁。
4. 举办旅游节庆营销活动。策划举办“春计”文化旅游节、特色花卉生态旅游节、乡村民俗文化等各类型节庆活动,支持景区开展主题活动,形成政府部门、旅游企业、社会公众联动宣传格局,做旺人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融媒体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1. 畅通旅游交通网络。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抓好通往各旅游点的交通干道、旅游景区到重点乡村旅游点的路网建设,提升乡村旅游通达性。优先实现A级旅游景区景点、A级乡村旅游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旅游品牌主道路的油路化,适时开通景区景点班车线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袁州分中心、区文广新旅局)
2. 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开展景区基础设施达标提升行动,对标建设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游步道、观景平台、导识系统、廊亭椅凳、景观风貌、智慧旅游平台、水电管网以及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等基础配套设施。对道路的旅游交通标识,采用“江西风景独好”规范化标识设置安装。(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3. 提升旅游软服务水平。充分运用乡村旅游智库资源,每年不定期举办旅游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班,加强景区景点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导游人员等群体的规范管理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重视游客的投诉处理,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切实提高旅游安全预防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人社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与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和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交通局、区人社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袁州分中心、区教体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袁州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投集团、区史志办(档案馆)、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以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袁州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文广新旅局,负责日常工作。袁州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议,研究旅游业发展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举措,确保旅游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袁州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政策保障。
1. 加强财政支持。区财政每年在预算内统筹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办法见附件1),主要用于支持文旅规划编制、品牌创建、旅游宣传、文旅市场创建、文旅项目包装、研学课程开发、旅游文化挖掘与氛围营造、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与推广、旅游市场拓展与营销、招商引资、人才培训、资源保护与开发、旅游民宿建设运营及旅游厕所、停车场、游步道、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广新旅局)
2. 保障文旅用地。依法依规保障文旅产业用地需求。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的文旅项目优先解决用地需求。对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建设用地,依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及必要的环境用地等点状布局,依法依规供应土地。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废弃厂矿、工业遗产等发展旅游产业,支持农村三荒地(荒山、荒坡、荒滩)旅游项目开发,支持乡村民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集散咨询等基础设施和文旅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点状供地等方式供应文旅项目建设用地。在依法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建设配套设施、景观构筑物等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的建(构)筑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加大金融扶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政府基金和各类融资平台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积极参与文旅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文旅项目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类贷款业务,做好“文企贷”“文旅贷”“专项债”“财园信贷通”“文旅产业扶持基金”等配套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委宣传部)
(三)人才保障。
1. 利用好袁州区乡村旅游协会和智库资源,对我区的旅游策划指导、旅游宣传、对外合作和招徕、区乡村旅游智库专家培训指导等。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2期的技能培训;支持文旅行业协会对传统文化、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对符合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进行申报并给予经费保障。
2. 对引进的旅游高知人才,达到《袁州区人才引进办法》相关要求的,享受对应优惠政策。
3. 区人社局要将文化旅游人才培育列入培训计划。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文广新旅局)
(四)督查问效。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和督查,定期调度汇总、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文旅工作优秀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口专项支持政策,在财政投入、项目审批、用地保障、规划建设、人才引进、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强对旅游业的支持服务力度,推进产业发展。
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现行文件条款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1. 袁州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2.《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
分工表
附件1
袁州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一、鼓励品牌创建
对新评定旅游品牌,除兑现省、市奖励外,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为:
(1)资源开发类。对新创评的国家5A、4A、3A旅游景区,分别给予奖励5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对新创评的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新创评的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分别予以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创评的5A级、4A级、3A级省级乡村旅游点分别予以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创评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鼓励精品旅游点创建,达到精品点创建标准的(出台精品点验收方案),每个奖补80万元。
(2)产业融合类。对新创评的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创评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遗产旅游),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创评的省旅游风情小镇给予奖励10万元。
(3)接待服务类。对新创评的甲、乙、丙级民宿品牌分别予以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建旅游厕所的,按照AAA级4万元/座、AA级3万元/座、A级2万元/座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支持旅游商品研发
对新评定为“袁州好礼”的旅游商品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每年不超过5家);鼓励我区企业积极研发具有袁州文化和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工艺品、土特产品等,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区级旅游商品大赛或宣传推广活动,获得国家文旅行业表彰或奖励的,按一等奖4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给予奖励;获得省级文旅行业表彰或奖励的,按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予以奖励;获得市级文旅行业表彰或奖励的,按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予以奖励;获得区级文旅行业表彰或奖励的,按一等奖0.3万元、二等奖0.2万元、三等奖0.1万元奖励。
三、发展研学旅游
对当年新评为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研学基地编写的研学课程获得省级、市级、区级优秀课程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1)游客中心。对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景点新建的大型游客中心(符合国家标准《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31383—2015》),一次性给予10万元/座奖励。
(2)停车场。对旅游景区景点新建生态旅游停车场且同时符合大型客车车位5个及以上,小型车位20个及以上标准停车位条件的,每个大型停车位予以0.3万元奖励,每个小型车停车位予以0.2万元奖励。
(3)游步道。对景区景点新建游步道(用材要符合生态性要求,路面质量要达到平、稳、实标准,路面宽度1-2.5米)并已完善安防设施的,每公里奖励5万元(同一景区景点不超过10万元)。
(4)导览标识。对按照标准设立导览标识的景区景点,给予景区景点设置费用总额50%的补助,每个单位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5)文旅街区设施。对成功创建文旅街区品牌的市场主体,在亮化、美化、设计基础设施建设中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加强文旅营销宣传
每年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旅游营销宣传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省内外营销宣传、支持文旅企业推广、各类媒体渠道宣发、举办旅游节庆活动、旅游宣传资料制作、袁州文旅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维护等。
(1)鼓励企业营销推广。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加由区文旅部门组织的各级旅游交易会、旅游商品博览会、展销会、消费节等旅游宣传促销与招商活动,独立布置展台(摊位)的旅游企业每次给予2000元补助(免展位费、参展费的除外),交通及住宿费予以实报实销(每家企业限2人/次),每家企业每年限额2万元;对在市外媒体广告上推介袁州旅游产品、旅游线路不低于6个月的旅游企业,凭合同及现场照片等资料,给予版面广告市场价2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限额3万元。鼓励景区景点强化新媒体宣传营销,对区属景区景点在新媒体平台发表的原创宣传视频或文章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微信阅读量过5万,每条给予1000元,阅读量过10万+,每条予以3000元奖励;快手、抖音、视频号等原创视频作品(不论平台,同一个视频按最高达标要求只奖励1次)点赞量过两千的每条予以1000元奖励,点赞量过1万+的每条予以3000元奖励。
(2)鼓励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对由各乡镇街道或旅游企业牵头组织主办,利用当地民俗和特色自然资源,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提前报袁州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按举办规模、影响力大小给予1-3万元补助,具体为:被国家官方媒体(或为平台认证的官方自媒体账号)报道,奖励3万元;被省级官方媒体(或为平台认证的官方自媒体账号)报道,奖励2万元;被市级官方媒体(或为平台认证的官方自媒体账号)报道,奖励1万元。鼓励创作高质量内容、创意化融合的文旅宣传“爆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文旅企业和个人在社交平台、资讯平台、音频平台、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渠道进行全方位旅游创意营销,推选“年度最佳策划创意奖”,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一次性奖励 2万元。
(3)鼓励旅行社引客入袁。对推介我区旅游线路的旅行社全年招徕区外来袁游客首次达2000-5000人次、5000人次以上的,分别给予3元/人次、5元/人次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区属景区景点年接待30万人次以上,每年奖励3万元。
六、扶持文旅融合业态开发建设
鼓励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对全区范围内古旧遗址、房屋、祠堂,经文化旅游相关部门鉴定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奖补一定的维修保护费用,每个不超过10万元。
七、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利用好袁州区乡村旅游协会和智库的策划指导、培训等资源,每年拨付活动经费15万元。对全区的旅游从业和管理人员获得国家、省、市旅游方面荣誉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
同一项目单位或同一法人代表企业的同一事项涉及本办法多项奖补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涉及品牌奖励晋级的,补给级差部分奖励;旅游项目属于政府所有的不予奖励。各项奖励扶持兑现办法原则上由袁州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并审核兑现奖励。
附件2
《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行动任务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推进文旅景区创品提质
|
创建多个类型旅游品牌 |
创建1家国家4A级景区,创建1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2家省4A级乡村旅游点,2家省3A级乡村旅游点,1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
2025年12月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住建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 |
打造多家精品旅游点 |
在环中心城30分钟车程内以休闲旅游为载体,打造8-10个精品旅游点 |
2025年12月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国投集团、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3 |
推广6条特色主题游线 |
策划并推广南线康养亲子游,东线工业矿山游、西线农业科普教育游、北线户外观光探险游、红色研学游、水上游乐线等6条环中心城区30分钟车程的精品主题游线 |
2025年12月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发改委、区国投集团、袁州生态环境局、区史志办、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林业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4 |
培育文旅休闲街区和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 |
整体包装老江特园区,打造江特 1958 文创产业园,指导扶持润达广场、万达广场、金桥市场、鼓楼商圈等完善文旅业态布局 |
2025年12月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投集团 |
|
5 |
推进文旅景区创品提质 |
研发袁州特色文创旅游商品 |
举办旅游商品展示及评比大赛 |
长期坚持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
6 |
建设一批高品质特色民宿 |
推进西塘月色、芦塘寨、龙泉山庄、仙岛湖畔等民宿主体创建民宿品牌 |
长期坚持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芦村镇、金瑞镇、飞剑潭水库管理局 |
|
7 |
建设一批特色研学旅游基地 |
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研学教育基地,编写出学生体验感强,有教育意义的研学课程,红色研学旅游基地列入党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小学红色研学旅游基地计划,每人每年至少去一次红色研学旅游基地接受红色教育 |
长期坚持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教体局、区史志办(档案馆)、区发改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8 |
加强营销宣传
|
对外宣传营销 举办节庆活动 |
在省内外每年举办一次以上推介会,策划举办多种类型节庆活动 |
长期坚持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9 |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
完善景区基础设施 |
按“四好农村公路”要求完善景区景点路网建设,对标建设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游步道、导识系统等基础配套设施 |
长期坚持 |
区文广新旅局 |
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袁州分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