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每年3月1日前,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现将我办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详见附件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022.2.28.docx
附件:
根据工作要求,每年3月1日前,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现将我办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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