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袁州区范围内的主要流域地表水断面水质、宜春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降水、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
1、全区国考、省控、县界断面水质监测情况
2023年5月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袁州区主要流域6个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24项或29项。其中:监测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21项。监测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23年5月各监测断面水质结果见表1、国考断面汇总见表2、省控断面汇总见表3。
表1 2023年5月各断面水质监测评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河流 名称 |
断面名称 |
执行 类别 |
水质 类别 |
超标 因子 |
1 |
慈化河 |
万载株潭镇枣木村(省控、县界) |
Ⅲ |
II |
/ |
2 |
袁河 |
宜春西村(省控) |
Ⅲ |
II |
/ |
3 |
袁河 |
宜春自来水厂(省控) |
Ⅲ |
II |
/ |
4 |
袁河 |
宜春下浦(省控) |
Ⅲ |
II |
/ |
5 |
袁河 |
洋江(省控) |
Ⅲ |
II |
/ |
6 |
袁河 |
宜春彬江(洋江) (国家考核、市界、长江经济带) |
Ⅲ |
Ⅲ |
/ |
备注:国考1个,省控5个,市(县)界2个,长江经济带1个。 |
从监测结果来看,5月份全区主要流域6个断面水质达到了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达标率为100%。
5月,我区主要河流总体达标率为100%。国家考核断面总体达标率为100%;省控断面总体达标率为100%;市(县)界断面总体达标率为100%。
表2 2023年5月全区国家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评价表
流域名称 |
国家考核断面(1个) |
||
本月优良率(%) |
上月优良率(%) |
比例变化(%) |
|
袁河(1个) |
100 |
100 |
0 |
合计(1个) |
100 |
100 |
0 |
表3 2023年5月全区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评价表
流域名称 |
省控断面(5个) |
||
本月优良率(%) |
上月优良率(%) |
比例变化(%) |
|
袁河(4个) |
100 |
100 |
0 |
锦江(1个) |
100 |
100 |
0 |
合计(5个) |
100 |
100 |
0 |
2、宜春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情况
2023年5月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市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宜春市中心城区(袁河)取水口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62项。监测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2023年5月各监测断面水质结果见表4。
表4 2023年5月宜春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评价表
饮用水源地名称 |
饮用水源断面(62项) |
||
本月优良率(%) |
上月优良率(%) |
比例变化(%) |
|
宜春市中心城区 (袁河)取水口 |
100 |
100 |
0 |
从监测结果来看,5月份宜春市中心城区(袁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了相应标准要求。
1、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1空气质量指数评价状况
2023年5月宜春市中心城区6个大气环境监测站点进行了环境空气监测。其中:槟榔水业站(对照点)、市石油公司站、市气象局站、市广电局站、宜春学院北校区站、万载县环保局站均为自动监测站点。大气环境监测项目6项,分别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2.5)。根据监测结果可知:5月份宜春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6~110;其中空气质量,15天一级优,15天二级良,三级轻度污染1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优良率为96.8%。
1-5月份宜春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监测有效天数为151天;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0~149;其中空气质量,49天一级优,98天二级良,4天三级轻度污染,【3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1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无中度、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数,优良率为97.4%。
1.2污染物浓度状况
5月份宜春市中心城区SO2、NO2、PM10和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7、16、47和27μg/m3;CO日均值95%位数值为0.9mg/m3,超标率为0;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为139μg/m3,超标率为0。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2%,SO2月均浓度持平,NO2月均浓度上升6.7%,PM10月均浓度上升9.3%,PM2.5月均浓度下降3.6%;CO日均值95%位数值持平,超标率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下降6.1%,超标率上升3.3%。与上月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2%,SO2月均浓度下降12.5%,NO2月均浓度下降15.8%,PM10月均浓度下降6%,PM2.5月均浓度下降3.8%;CO日均值95%位数值持平,超标率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下降1.4%,超标率持平。
1-5月份宜春市中心城区SO2、NO2、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23、61和35μg/m3;CO日均值95%位数值为1.2mg/m3,超标率为0;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为133μg/m3,超标率为0%。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0.6%,SO2年均浓度上升14.3%,NO2年均浓度上升15%,PM10年均浓度上升24.5%,PM2.5年均浓度上升9.4%;CO日均值95%位数值下降7.7%,超标率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下降2.9%,超标率下降0.8。
2、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1空气质量指数评价状况
2023年5月,全区优良天数比例为96.8%,三级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2%,无四级中度污染天、无重度和严重污染天,达到二级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区优良天数比例均值由100%下降为96.8%,下降3.2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全区优良天数比例均值由100%下降为96.8%,下降3.2个百分点。具体情况见表5。
表5 2023年5月袁州区空气质量指数评价表
城市名称 |
AQI类别天数(天) |
优良天数比例(%) |
|||||||
优 |
良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严重 |
本月 |
上年 |
上月 |
|
污染 |
污染 |
污染 |
污染 |
同期 |
|||||
袁州区 |
15 |
15 |
1 |
0 |
0 |
0 |
96.8 |
100 |
100 |
注:袁州区采用宜春市中心城区数据。
2023年1-5月,全区优良天数比例为97.4%,三级轻度污染天数为2.6%、无四级中度污染天、无重度和严重污染天,达到二级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区优良天数比例均值由98%下降为97.4%,下降0.6个百分点。具体情况见表6。
表6 2023年1-5月袁州区空气质量指数评价表
城市名称 |
AQI类别天数(天) |
优良天数比例(%) |
|
||||||
优 |
良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严重 |
1-5月 |
上年 |
||
污染 |
污染 |
污染 |
污染 |
同期 |
|||||
袁州区 |
49 |
98 |
4 |
0 |
0 |
0 |
97.4 |
98 |
|
注:袁州区采用宜春市中心城区数据。
2.2污染物浓度状况
2023年5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区SO2 、PM10月均浓度、CO日均值95%位数值平均浓度均上升,NO2、PM2.5月均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平均浓度下降,CO日均值超标率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上升;与上月相比,全区NO2、PM10月均浓度下降, 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平均浓度上升, SO2、PM2.5月均浓度、CO日均值95%位数值平均浓度均持平,CO日均值超标率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上升。
PM2.5:月均浓度为27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6%,比上月上升3.8%,达到二级标准。
PM10:月均浓度为47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3%,比上月下降6%,达到二级标准。
SO2:月均浓度为7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比上月下降12.5%,达到二级标准。
NO2:月均浓度为16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7%,比上月下降15.8%,达到二级标准。
CO:日均值95%位数值为0.9mg/m3,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与上月持平,均值超标率为0,与上年同期持平,与上月持平。达到二级标准。
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为139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1%,比上月下降1.4%。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为0,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3%,与上月持平。达到二级标准。
袁州区城市空气各项主要污染物具体情况见表7。
表7 2023年5月袁州区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统计评价表
城市 名称 |
评价 指标 |
SO2 月均值 |
NO2 月均值 |
PM10 月均值 |
PM2.5 月均值 |
CO日均值 |
O3日最大8小时值 |
||
95% 位数值 |
超标率 |
90% 位数值 |
超标率 |
||||||
袁州区 |
本月值 |
7 |
16 |
47 |
27 |
0.9 |
0 |
139 |
0 |
上年同比(%) |
0 |
6.7 |
9.3 |
-3.6 |
0 |
0 |
-6.1 |
3.3 |
|
上月环比(%) |
-12.5 |
-15.8 |
-6 |
3.8 |
0 |
0 |
-1.4 |
0 |
注:以上六项污染物浓度单位除CO为mg/m3外,其余五项均为μg/m3。
2023年1-5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区NO2、SO2 、PM10、PM2.5累计平均浓度均上升,CO日均值95%位数值平均浓度和CO日均值超标率均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平均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下降;
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35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4%,达到二级标准。
PM10:累计平均浓度为61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4.5%,达到二级标准。
SO2:累计平均浓度为8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4.3%,达到二级标准。
NO2:累计平均浓度为23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5%,达到二级标准。
CO:日均值95%位数值平均浓度为1.2m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7%,均值超标率为0,与上年同期持平。达到二级标准。
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为133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9。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为0,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8%。达到二级标准。
袁州区城市空气各项主要污染物具体情况见表8
表8 2023年1-5月袁州区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统计评价表
城市 名称 |
评价 指标 |
SO2 累计 均值 |
NO2 累计 均值 |
PM10 累计 均值 |
PM2.5 累计 均值 |
CO日均值 |
O3日最大8小时值 |
||
95% 位数值 |
超标率 |
90% 位数值 |
超标率 |
||||||
袁州区 |
累计均值 |
8 |
23 |
61 |
35 |
1.2 |
0 |
133 |
0 |
上年同比(%) |
14.3 |
15 |
24.5 |
9.4 |
-7.7 |
0 |
-2.9 |
-0.8 |
注:以上六项污染物浓度单位除CO为mg/m3外,其余五项均为μg/m3。
3、降水
2023年5月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宜春市中心城区2个降水监测点(其中:宜春西村镇张坊村为对照点、宜春市环境监测站为监测点)进行了监测,2个降水监测点分别进行了6次降水监测。根据降水监测结果可知:pH值监测结果范围为6.11~7.10(pH<5.6为酸雨),均值为6.69,5月份降水酸雨频率为0。
2023年二季度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宜春市中心城区12个功能区噪声进行了24小时昼间和夜间的监测,具体监测结果、同比变化率及点次达标率见表9、表10。
表 9 2023年二季度宜春市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
县、市名称 |
评价 指标 |
1类区 |
2类区 |
3类区 |
4类区 |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
市中心城区 |
本季度值(dB) |
50.0 |
43.3 |
50.0 |
42.5 |
52.0 |
46.1 |
57.3 |
52.4 |
上季度环比(%) |
2.5 |
-0.9 |
4.4 |
1.9 |
1.4 |
3.8 |
5.9 |
13.4 |
|
上年同比(%) |
3.5 |
8.2 |
1.6 |
3.2 |
-2.1 |
0.7 |
4.8 |
8.0 |
|
标准值(dB) |
55 |
45 |
60 |
50 |
65 |
55 |
70 |
55 |
表 10 2023年二季度宜春市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县、市名称 |
总点位数(个) |
1类区 点位数(个) |
2类区 点位数(个) |
3类区 点位数(个) |
4类区 点位数(个) |
1类区 |
2类区 |
3类区 |
4类区 |
||||
昼间达标率(%) |
夜间达标率(%) |
昼间达标率(%) |
夜间达标率(%) |
昼间达标率(%) |
夜间达标率(%) |
昼间达标率(%) |
夜间达标率(%) |
||||||
市中心城区 |
12 |
4 |
3 |
3 |
2 |
100 |
7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0 |
从监测结果来看,2023年二季度宜春市中心城区1类、2类、3类、4类昼间和夜间功能区噪声都达到了相应执行标准。从点位达标率来看,宜春市中心城区1类区夜间和4类区夜间有不达标情况,其他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附件 宜春市环境质量月报有关评价方法及说明
1、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分为: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1.1 断面水质评价
评价断面水质时,其水质类别与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表11。
表11 断面水质评价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Ⅰ~Ⅱ类水质 |
优 |
Ⅲ类水质 |
良好 |
Ⅳ类水质 |
轻度污染 |
Ⅴ类水质 |
中度污染 |
劣Ⅴ类水质 |
重度污染 |
1.2 河流水质评价
评价河流(包括河段、水系)整体水质状况时,当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少于5个时,计算河流、流域(水系)所有断面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
当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在5个(含5个)以上时,采用断面水质类别比例法,即计算出各水质类别断面数占评价断面总数的百分比,以表12所示的方法对其评价。
表12 河流水质评价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
优 |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
良好 |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
轻度污染 |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
中度污染 |
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比例≥40% |
重度污染 |
2、城市饮用水评价标准与方法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规定:饮用水源地为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监测项目中有一项超过标准限值,则该点位的水质为不达标;劣于Ⅲ类的水源水,其水质达标率按下式计算:
总达标水量=各饮用水源地达标量之和
取水总量=各饮用水源取水量之和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总达标水量÷取水总量)×100%
3、城市空气质量评价
3.1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空气质量状况以表13所示的方法对其评价。
表13 空气质量指数及相关信息
空气质量 指数 |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
空气质量 状况 |
对健康影响情况 |
建议采取的措施 |
0~50 |
一级 |
优 |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 基本无空气污染 |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
51~100 |
二级 |
良 |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
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
101~150 |
三级 |
轻度污染 |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
151~200 |
四级 |
中度污染 |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
201~300 |
五级 |
重度污染 |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
>300 |
六级 |
严重污染 |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
儿童、老年人及病人者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
4、降水
酸雨的定义
酸雨是指pH值小于等于5.6的降水(雨或雪等)。
5、环境噪声标准
5.1 城市功能区噪声
5.1.1 城市功能区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表14: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等效声级LAeq: dB(A)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0 |
50 |
40 |
1 |
55 |
45 |
2 |
60 |
50 |
3 |
65 |
55 |
4a |
70 |
55 |
5.1.2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5.2区域环境噪声
5.2.1 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
区域环境噪声评价标准为《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具体标准值见表15。
表1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限值 (HJ640-2012) 等效声级LAeq: dB(A)
质量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50.0 |
50.1~55.0 |
55.1~60.0 |
60.1~65.0 |
>65.0 |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
≤40.0 |
40.1~45.0 |
45.1~50.0 |
50.1~55.0 |
>55.0 |
评价结果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5.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5.3.1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标准值
道路交通声环境评价标准为《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具体标准值见表16。
表16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限值(HJ640-2012) 等效声级LAeq: dB(A)
质量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68.0 |
68.1~70.0 |
70.1~72.0 |
72.1~74.0 |
>74.0 |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
≤58.0 |
58.1~60.0 |
60.1~62.0 |
62.1~64.0 |
>64.0 |
评价结果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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