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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首例!临时身份证可“跨省通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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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首例!临时身份证可“跨省通办”了!

“不用回湖南户籍地

2个工作日就把临时身份证办好了

真是太方便了”

11月14日中午

当蒋同学拿到临时身份证时

欣喜不已

对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这一便民举措连连称赞


    11月10日,宜春学院湖南籍学生蒋同学发现身份证丢失,心急如焚来到凤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驾照考试。得知其紧急需求后,民警耐心安抚蒋同学情绪,并告知使用临时身份证明不能参加驾驶证考试。恰巧,11月初,江西省已开通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可以为其补办身份证后再办理临时身份证,这样就不会影响参加驾驶证考试。


当即,民警便快速为蒋同学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并将办证信息提交至湖南省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11月13日,在身份证审核签发后,凤凰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通知蒋同学前来办理临时身份证,但因上课一时不便到窗口,民警便通过微信进行线上沟通确认,十分钟左右,临时身份证就办理好了,不仅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也免去了往返两地办理的奔波劳累。

申领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如何办理?

一、受理对象

外省户籍人员在本区办理跨省异地首次申领以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按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其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的公安户籍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受理审核

公安户籍窗口核验申请信息,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留存《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制作发放

公安机关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如申请人户籍所地公安机关未予签发的,则无法制作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收费标准

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注意事项

    申请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仅可向受理其跨省异地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不得跨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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