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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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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树立“争第一、创唯一”的鲜明导向,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拼三促”抓落实活动年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基层防控工作

1.完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制度建设。根据《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22]2号)要求,完善常态化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制度机制, 2022年确保全区70%的村(居)委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2023年底实现全覆盖。

   
    2.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重点人员排查和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协助开展自国外境外(含非法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宜排查工作,做好登记造册、跟踪随访、隔离转运、健康监测等管理。加强排查数据分析研判、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比对,提高排查工作效率。

3.提升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做好应对突发疫情风险挑战准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指导手册》要求,成立城乡社区防控专家队伍。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防控政策、知识和技能培训,协助城乡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防治职责,落实发热诊室的设置和规范管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接诊及报告流程,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院感防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坚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要求。保障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优化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改善设施条件,引导各单位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6.落实动态防贫返贫监测帮扶。依托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共享,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患者救治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落实医疗救治、康复等健康帮扶服务。

7.持续开展大病救治和慢病管理。继续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继续统筹衔接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健康帮扶工作。

8.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化脱贫地区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稳步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9.开展社区医院建设。继续在全区范围开展社区医院建设,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对照社区医院建设评估标准,健全科室设置,配备必要设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力争今年再新增1-2所社区医院。

10.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提升。2022年,全区不少于80%的基层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力争1-2所能力较强的机构达到推荐标准。

1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调查研究,积极参加抓落实活动年调研评比活动。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基层改革,激发基层活力,推进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2.提升基层首诊能力。组织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提高乡镇卫生院整体队伍素质和首诊能力。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护士、管理人员、乡村医生等人员培训与考试,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

    13.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基层卫生健康领域融合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推进智能医学影像技术赋能基层项目,探索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应用。积极推进基层医疗信息系统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公立医院诊疗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四、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4.加强基本公卫管理。组织项目系列宣传活动和健康宣教,扩大项目影响。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动态监督,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完善监测通报和重点督查机制。加强项目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应用功能,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15.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完善本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与结算,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16.提高基本公卫质量。继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突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与随访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组织专家和技术指导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服务技术指导。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指导基层按照《规范》要求提供服务。

17.开展医防融合工作。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持续推进基层“理念、职责、管理、队伍、服务、场所、流程、考核、绩效、信息”十个方面医防融合。探索制定慢性病规范管理技术路线指南,明确慢性病在人员筛查、分类管理与健康服务、诊断与治疗、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流程要求。

18.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完善项目评价方法,将服务质量、城乡居民获得感、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重要指标,更加突出效果评价。利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拨付挂钩。建立问题整改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促进作用。

五、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9.切实提升家庭医生履约质量。开展“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签约履约活动。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的技能培训。充实家庭医生队伍,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二级以上对口支援医院医生、退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2022年实现签约服务团队中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的比例达到30%

20.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及系列文件要求,落实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争取出台签约服务激励、签约居民吸引等政策,推动出台财政、医保等支持签约服务的政策措施,保障签约服务稳步推进。

21.大力推进个性化签约服务。把提升履约质量放在首位,根据签约居民不同层次健康需求,结合自身服务特点开展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提供定制化服务。2022年稳定普通人群签约率不低于45%,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75%,争取签约重点人群中30%的人群实行个性化签约服务。

22.推广信息化签约服务方式。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支撑家庭医生依托信息化手段为居民提供在线签约、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在线随访、健康管理、报告查询、延伸处方等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签约服务感受。

    六、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3.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持续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落实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及工作例会制度,强化乡村医生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补助资金及注册管理。加强村卫生室监管,规范村医执业行为,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4.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做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2022年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医学学历应届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25.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和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工作。开展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专项调查督查,通报、约谈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26.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大力推进乡村卫生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等方面统一管理,推行村医“乡聘村用”政策,保障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待遇。将乡村卫生一体化工作纳入对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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