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掌握全区妇幼健康工作执行情况,推动重大妇幼项目和重点妇幼工作实施,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今年5-6月份,我委组织区妇保院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孕产保健科等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专家点评等方式,对辖区所有助产医疗保健单位和乡镇卫生院上半年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孕产期保健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民生实事妇幼项目等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妇幼工作落实情况
各单位都能够按照省市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妇幼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一是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咨询检测率、早孕检测率进一步提高,“三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的新生儿得到了及时治疗干预、随访服务。二是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单位都按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熟悉相关制度,及时上报高危孕产妇筛查信息月报、橙色红色风险分级报告单。孕产妇管理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较上年度提升,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宜春市妇保院、宜春市人民医院、袁州区妇保院、现代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较为规范。三是优化出生缺陷防控免费服务项目工作开展顺利。全区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均享受到了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国家优惠政策。各单位均设立了固定的免费叶酸发放点,群众获取叶酸方便易得;辖区内结婚对象免费婚检、优检全面覆盖;四是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及档案保管更加规范。宜春市妇保院、袁州区妇保院、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签发规范,归档清晰、齐全。五是适龄城乡妇女“两癌”检查惠及城乡更多人群,区妇保院通过单位微信小程序预约、网上结果查询、公众号转发宣传等方式开展筛查动员宣传效果良好,深受广大适龄妇女的欢迎。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
共性化问题:1.以母婴阻断为目的的乙肝孕妇用药率不达标。门诊:大部分医院未建立有效通畅的乙肝感染孕产妇转诊机制;没有对乙肝感染产妇从孕期进行管理;对于高暴露风险的孕妇未能有效敦促其用药。产科住院部:分娩时产科医生未能详细询问其孕期的用药史,产科住院部和门诊没有做好对接工作,导致部分高暴露风险的乙肝产妇孕期用药,而产科医生填写表4-II时却勾选“未用药”;2.流动孕产妇数据收集难度大,尤其是部分孕妇明知自己有传染病但故意隐瞒病史,因而导致错过干预;3.大部分医院检验科没有艾滋、梅毒阳性孕产妇登记本,无乙肝阳性产妇登记本。因而不能临床和检验科数据对比进行查漏补缺;4.大部分医院没有工作自查记录;5.报表填写不规范,比如出现空项、漏项、不合逻辑、数字填写错误等问题;6.表4-II中检测时间及孕周填写错误(应填写第一次检测时间,而非分娩检测时间),HBV DNA应填写用药指导数值;7.项目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8.培训力度不够,门诊及产科医生不能熟练掌握母婴传播项目干预服务知识;9.报表上报不及时,先心病报表要求每个月2号之前上交,分娩月报要求每个月5号之前上交,艾梅乙月报表及个案卡要求每个月10号之前上交。
个性化问题:1.上报个案卡滞后,导致个案数据与月报表数据不统一。2.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现象。如宜春市人民医院、康立医院、浙赣友好医院、现代医院等。3.宜春新建医院、宜春市中医院无乙肝个案卡留底存档。
(二)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
部分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不规范,如浙赣友好医院住院部五色评估有误;现代医院、官园医院、康立医院对高危孕产妇超范围建档管理与收治,城南医院、康立医院对高危孕产妇橙色风险未按要求管理。个别医院未进行产科应急演练及产后出血的业务培训。宜春市中医院及浙赣友好医院的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较高。浙赣友好医院及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质控工作有待加强。城南医院和康立医院产后家访部分未上门访视。康立医院、慈化镇、彬江镇、新田镇卫生院等单位产后访视部分未上门。洪塘镇卫生院产后访视未上门,仅电话随访。部分单位《母子健康手册》管理不规范,登记本记录不全。
(三)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
渥江镇、温汤镇、水江镇、南庙镇、新田镇、竹亭镇、柏木乡、飞剑潭乡等卫生院未落实“先查再打”流程,儿童入园前未先体检。温汤镇、天台镇、南庙镇等卫生院儿管办未紧临防疫站设置。部分卫生院儿管员变动大,未参加培训,未熟练掌握筛查相关知识,无专职人员进行高危儿管理,未按要求筛查高危儿,未落实高危儿转诊管理规范,无《高危儿童管理登记本》、《高危儿童专案管理记录本》和《高危儿童转诊工作登记本》等工作记录本,儿童保健员专业水平有待加强。少部分卫生院体检与录入信息为两个科室,高危儿管理不规范,无眼保健知识宣传,无相关制度、规范、流程。
(四)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
部分单位无相关制度,无转诊登记本,无随访登记本、听力筛查仪未质控,大部分单位无单独的听力筛查室。城南医院未开展孕期筛查工作。宜春市人民医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登记本不规范,无知情同意书。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登记本不规范,登记在一起,新生儿筛查结果没有录入省妇幼平台“民生系统”中。
(五)新生儿复苏项目
部分单位无胎粪吸引管,无培训图片,演练次数少,产房布局欠规范。新建医院、浙赣友好医院无新生儿复苏抢救相关制度、流程,无新生儿复苏抢救工作登记本,无培训小结。浙赣医院、新建医院抢救药品未整理装箱,不方便拿取。
(六)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部分助产医疗机构未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未明确办公室管理成员,未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的管理制度。宜春市中医院出生证办公室未就近设置,群众办证不方便。宜春市人民医院未落实证、章、签分离制度,证、签同一个人操作,签发场所不相对独立,存在安全隐患。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签发场所不相对独立,摄像头未覆盖,监控记录保存不足3个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此次妇幼工作督导作为推进改进工作的良好契机,针对督导反馈的问题,一一对照梳理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强化举措,细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妇幼任务顺利完成。
2.请各单位将《2024年袁州区妇幼督导问题整改反馈表》(附后),于7月31日前报至袁州区卫健委妇幼股,邮箱:13907958262@163.com,联系人:易凤华。
3.袁州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母婴技术保健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各级妇幼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区各项妇幼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附件
2024年袁州区妇幼督导问题整改反馈表
单位:
督导存在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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