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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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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区直卫生健康单位、区管民营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落实好相关改革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建设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为抓手,聚焦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有效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系统推动,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强医改工作组织领导,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配合做好全市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好全区非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议价采购工作。稳妥有序开展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宜春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2024年年终清算办法》要求,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完善总额测算、结余留用和超支分担机制,持续增加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种类。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按上级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按规定落实低收入人口分类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推动应保尽保。完善药品使用和管理,探索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并统一用药目录,推动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上下用药联动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

(二)坚持聚力攻坚,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防协同与医防融合,统筹推进区疾控中心与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的整合重组,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筑牢全区公共卫生安全屏障。统筹推进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打造心血管内科,引领带动医院各学科协同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及基层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推进中医医保支方式改革。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在学科建设中培育梯队人才,落实省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基层定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

(三)坚持提质增效,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坚持公益性,扩大普惠性,提高可及性。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以业财融合为重点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加强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有序分类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办法,合理确定并每年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工资总量。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四)坚持统筹推进,兼顾其他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数字化赋能医改。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区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通共享。深入推进“一老一小”相关改革。实施医育结合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办托、单位办托、幼儿园延伸办托。开展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建设行动,不断提高老年医学诊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程,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扎实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后半篇文章”,开展高费用和异常费用病例核查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对照工作任务,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凝聚医改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二)按时报送进展。各单位要对照任务台账(详见附件),做好深化医改工作任务报送工作,于每月15日和月底前将推进情况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体改股。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包括当月组织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特色亮点做法等。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单位要总结提炼深化医改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医改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大对医改动态的宣传,深入展现医改成果,引导全社会形成合理预期,为深化医改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袁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宜春市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春市袁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8


附件

袁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加强医改工作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一位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

2024年12月底

区卫生健康委

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监管,持续巩固和增强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成效,配合做好全市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好全区非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议价采购工作。

2024年12月底

区医保局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实施调价评估,测算调价总量,年底前完成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2024年12月底

区医保局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落实《宜春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2024年年终清算办法(暂行)》,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度全区DIP付费清算工作,实现按DIP付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

2024年12月底

区医保局

持续增加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种类。

持续推进

区医保局

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开展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

区医保局

完善各类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支持“宜春惠民保”健康发展,支持配合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

持续推进

区医保局

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工作

探索在医共体内建设中心药房并统一用药目录,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上下用药联动机制,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和集采药品的配备使用。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

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医防协同与医防融合

统筹推进区疾控中心与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的整合重组,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

打造临床重点专科

重点打造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024年12月底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加强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及基层特色专科,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稳定在62%以上。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实现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治未病科室全覆盖。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

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

会同人社部门,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健全完善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提升区疾控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占比。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引导大专以上学历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服务。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规范诊疗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公立医院收支平衡。

持续推进

各公立医院

*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高到32%以上。

2024年12月底

各公立医院

*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幅

每门急诊平均费用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幅均控制在1%以内。

2024年12月底

各公立医院

*保障财政投入

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拨款收入占总费用比重达19%以上。

2024年12月底

区卫生健康委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配合人社部门合理确定并每年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工资总量。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

加强对医院内部分配的指导监督,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

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任务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区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通共享。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

加速推进托育机构建设

建成一所区级规范化托育机构,每千人口托位数力争达到4.05个。

2024年12月底

区卫生健康委

加强医药领域综合监管

强化公立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开展高费用和异常费用病例核查工作。

持续推进

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分别牵头

注:表中加*项目为省考核项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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