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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评价结果(袁州区粮食局2022年度超标稻谷收购和处置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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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

评价项目:袁州区粮食局2022年超标稻谷收购和处置专项

评价组织机构

袁州区财政局

项目主管部门

袁州区粮食局

项目单位名称

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

项目起止时间

2022

评价机构

江西优兰德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

评价时间

20236

评价分值

81.53

评价结论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超标稻谷,是指重金属镉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指标限量的稻谷。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防止超标稻谷流入口粮市场,保障粮食食品安全,袁州区人民政府启动袁州区2021年度超标稻谷收购计划,超标稻谷收购和处置过程中的收购费用、保管费用、利息补贴、价差补贴、损耗、出库费等费用纳入袁州区粮食局2022年初预算安排。

二、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各相关部门项目资料,截至20221231日,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通过农发行贷款1627.03万元,共完成6355.597吨超标稻谷收购,超标稻谷收购计划完成率31.78%;完成已收购超标稻谷的销售和处置工作。截至2023430日,袁州区粮食局完成对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上报收购费用、保管费用和价差补贴等费用请拨和拨付。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袁州区粮食局财务数据,2022年超标稻谷收购和处置专项项目预算2607.36万元,截至20221231日,袁州区粮食局累计请拨项目资金350.42万元,袁州区财政局下达袁州区粮食局项目资金57.42万元;截至2023430日,项目资金累计下达至袁州区粮食局350.42万元;资金到位率13.44%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2022年超标稻谷收购和处置专项项目中,袁州区粮食局累计上报财政项目结算金额350.42万元;经核查,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实际结算收购和处置费用326.97万元,应到位项目资金326.97万元;结算金额和实际到位补贴资金的差额为23.45万元(因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未上报粮食处置收入23.45万元导致项目多拨付的价差补贴);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3.31%

主要绩效情况

202112月至20221月,2022年度累计收购2021年超标稻谷6355.597吨。截至20221126日,3个粮所7个仓库中储存的累计6355.597吨超标稻谷全部完成出库。2022年度超标稻谷储存相关粮管所已建立超标稻谷质量溯源制度和超标稻谷管理档案。

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决策程序不合理,资金投入不科学

一是项目立项不规范,项目无实施基础。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收购计划和实际数量差距较大,收购工作无法落地,20000吨收购计划科学依据不足,未开展收购计划事前论证。二是绩效目标整体编制水平不高,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未包含保管、检测、处置等工作内容,且绩效指标中效益指标值未充分量化。三是预算额度远超实际使用额度,财政资金沉淀严重。预算编制和测算过程未经过科学论证,导致价差补贴预算和实际支出差额高达1901.98万元。

(二)资金管理不到位,组织实施有效性不足

一是袁州区粮食局对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上报粮食销售收入审核不严,导致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超额获取超标粮价差补贴23.45万元。二是项目启动2021年超标稻谷(中晚稻)收购的时间——202111月下旬过晚,导致超标稻谷无法应收尽收,影响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超标稻谷流入市场风险。三是项目资金使用、业务实施过程不规范,项目未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在2021年超标稻谷收购相关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中职责范围,导致项目资金监管、业务监管均存在缺位风险。四是销售发票未注明销售用途和超标稻谷的稻谷属性,超标稻谷处置在销售链条上有监管漏洞。

(三)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工作,项目实施成果真实性无法判断

一是超标稻谷仅收购6355.597吨,超标稻谷收购计划完成率31.78%,原因是前期收购数量核定不科学,中期收购工作开展较晚,部分种植户已自行处置;未完成收购任务,出现大量超标稻谷流入交易市场。二是部分超标稻谷出库损耗比不科学且出库称重时无监磅员参与,超标稻谷出库损耗量不合标准,实际出库数量真实性无法判断。

二、有关建议

(一)提升项目决策论证水平,加强预算编制过程审批

一是加强项目事前论证程序,超标稻谷收购工作实施前应和农业部门联合对袁州区内超标稻谷的产量和分布进行摸底,并结合项目实施条件,利用前期调研成果,确定超标稻谷收购数量,并完成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二是提升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提高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内容、资金量充分对应,通过绩效指标细化到位。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首先预算测算过程应通过财务、业务部门集体决策,其次预算测算应有据可依且依据和项目性质充分相关,最后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资金测算,保持谨慎性。

(二)提高资金使用合规性,强化制度管理手段和意识

一是提高资金使用合规性和项目费用报送的准确性,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对《袁州区超标稻谷临时收购处置管理办法》(袁府办字〔202256号)的学习。二是及时调整项目预算,超标稻谷收购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在不具备收购条件后,应及时按实际收购数量调整相关费用预算,避免财政资金沉淀。三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针对超标稻谷收购处置专项资金出台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方案,关注项目组织实施各相关方的责任是否明确和完整。四是加强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等档案资料管理,会计人员和项目业务人员应提升档案管理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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