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
袁州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及早就业,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区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1. 募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2. 招募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业见习不属于正式招聘,见习人员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为见习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3. 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袁州区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不少于3个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每月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个人综合意外保险;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人员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见习单位申请和审核流程
(一)申请
1.已认定为见习单位的,通过“见习惠赣”网页(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jxhg/index.html#/)自行发布岗位。
2.未认定为见习单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向区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见习单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见习单位申请报告(附件1)、袁州区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2)、袁州区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
由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就业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三)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对评选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挂牌。
(五)退出
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 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不足3个,未接收见习人员的;
2.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4.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5. 见习补贴申领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办理个人综合意外保险(每人不超过300元,不得购买团体意外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按规定及时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另外个人综合意外保险据实补贴,但不超过300元/人。)
6. 就业见习业务经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厦一楼102室
联系电话:0795-3588580
请扫描获取附件
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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