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经审核,袁州区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2024年1-3季度运行费补贴入驻实体42家,补贴资金562699.38元;江西省云之创电商孵化基地2024年1-3季度运行费补贴入驻实体24家,补贴资金394891.4元;共计957590.78元(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对2024年袁州区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致电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再就业股0795-3588580。
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