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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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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员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春市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7.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

4.在过往工作岗位上有弄虚作假、违规违法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7.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岗位条件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25日到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下午17:00时。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袁州大厦1656室

联系电话:0795-3588028(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5970417114

4.资格审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报《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户主及本人页);

④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

⑤《报名登记表》一份;

⑥符合加分条件的有关材料(军队退役人员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本科以上学历加1分,可累计加分);

⑦本人近1个月内的征信报告。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临场应变、统筹协调、问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应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

根据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宜春市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七)待遇

城管协管员参照市城管局招聘待遇,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伙食补助20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其余的通过设立年度考核奖,进行年度考核发放,具体细则由宜春市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制定。


三、监督与回避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外包给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公司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面试、录用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本规定所称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三)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若出现拟录用人员综合素质未达到岗位要求的情形,经研究,该岗位可取消录用。

(四)2023年期间,出现招聘人员离岗、岗位空缺等情况,优先从本次参加面试人员中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宜春市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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