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宜春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及体检(体测)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体测
(一)体能测评对象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三)体能测评地点
1.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体检费360元(请携带现金)。
2.参加体检人员请仔细阅读《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附件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餐参加检查。女性考生体检当天建议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3.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含电子手环、智能穿戴等),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报考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体测)和体检(体测)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须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附件7)、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5.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公布考察名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应同时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1.宜春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及个人具体体检时间
2.宜春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4.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7.关于延缓进行部分体检项目检查(体能测评)申请书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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