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办事指南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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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从事病死畜禽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企业

二、补贴范围: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企业(场、小区、户),处理畜禽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畜禽和其他环节的病死畜禽。

三、补贴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规定,无害化处理1头病死猪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头,省、市、县财政各补助10/头。

四、申请程序:

1、畜主报案。养殖场(散养户)的畜禽发生死亡后,畜主可以通过语音电话(17262113639)方式报收。

2、现场查验和收集。收集人员通过手机“APP”获知养殖场(户)上传的信息,收集人员到达现场,会同养殖场(户)、官方兽医、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拍照收集、上传系统审核。

3、审核汇总。区农业农村局每月6日前会同区财政局将上月无害化处理统计信息上报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4、资金拨付。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进行无害化处理单位。

五、申请材料:无害化处理企业对公账户

六、办理时限: 补贴资金到位后发放

七、咨询电话:0795-3222126

八、受理单位: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0795-3222126

十、补贴结果:根据审核情况汇总。

十一、举监督电话:0795-3223108

十二、监督地址:袁州大厦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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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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