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区发改行服字[2023]72号
关于《宜春市第五中学教学楼维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春市第五中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请批准《宜春市第五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宜春市第五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建议书》,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宜春市第五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项目代码为;2312-360902-04-01-596023。
二、项目拟建地点:宜春市第五中学校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维修明理楼、明智楼、明德楼68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操场部分硬化17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匡算总投资29.8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项目建设应按照环保和节能审批部门提出的意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
六、项目建设效益:该项目建成后,能更好地改善宜春市第五中学办学条件,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工作和学习环境 。
七、项目批复有效期限: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
请据此批复并按照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
特此批复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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