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
及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2023年12月29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王永江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向本次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今年来,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狠抓落实,确保了区级财政收支预算正常执行。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市场形势、政策因素等多重因素影响,区级预算部分收支事项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经人代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各项重点支出数额、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等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因此,我们结合2023年区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在2023年10月9日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区级预算调整基础上(按规定对年中新增下达政府债务限额依法进行调整),再次对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三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案
区级“三本预算”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总计调增148507万元。具体为: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40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调减11683万元(主要是生物医药及锂电新能源受行业整顿及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影响税收相应下滑,加上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调库等因素导致税收收入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非税收入调增14084万元(新增挂牌辽市大岭林场矿山出让收益)。
(2)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72638万元,主要是年中执行中新增下达的上级各类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其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95567万元。主要包括新增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约30000万元、新增宜春钽铌矿税收预计分成10000万元、新增疫情防控财力补助7943万元、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970万元、新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749万元、社会保障市级补助资金1856万元、共同事权领域新增下达各类补助约76050万元等。同时,原年初计划通过转让耕地指标实现结算补助收入40000万元予以调减。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增77071万元。主要包括年中新增下达的各类未预计的上级专项资金,如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44461万元、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13177万元、城市建设及管护专项资金3660万元、工业及商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344万元、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专项908万元等。
(3)根据2022年上级结算批复情况,将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调整为53133万元,较年初预算13864万元,增加39269万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86314万元(较第一次预算调整数调增77314万元),均为年中省级新增下达的地方政府转贷债券收入,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3114万元、建制县隐债置换一般债券54200万元。
(5)调入资金调减1169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调减42865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减少,调出水平难达预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调减69161万元(国储林等项目处置收入计划未完成),其他资金调入调减4919万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35170万元。2022年底预计可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达预期,导致2023年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能力受限,预计仅可动用49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约35170万元。
2.支出总计调增148507万元。具体为: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51449万元,主要是部分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因年中取消或进度偏慢相应调减,区级预算支出规模总体较年初预算预计调减约51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20377万元、国防支出调增28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增2577万元、教育支出调减98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减64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减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20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减112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减27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28674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49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36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增1094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减275万元、金融支出调增3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调减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减8691万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调减208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减763万元、预备费调减10000万元、其他支出调减493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减239万元、债务发行费调增100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调增3830万元。主要是森林公安经费新增上解约1188万元、中心城区购房和销售补贴新增上解约4280万元、宜春市26条主次干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工程经费新增上解约6695万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前端处置项目减少上解5000万元、袁州二桥项目建设经费分摊减少上解约1869万元、其他上解事项减少上解2000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调增12478万元。主要是新增工资普调补助经费约116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230万元、宜春钽铌矿2022年税收财力新坊分成约3733万元、上级新增下达的分配至乡镇街道的专项补助支出预计增加约11850万元、上级新增下达的分配至园区的专项补助支出预计增加约2135万元、乡镇街道上解区级收入预计增加11395万元(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预计上解约5600万元、乡镇在途税款财力清算预计5000万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增77314万元,主要是通过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相应安排还本支出,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23114万元、建制县隐债置换一般债券偿还隐债本金54200万元。
(5)预计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55000万元(2023年超收收入及清理收回年终结转结余按规定预计新增补充安排)。
(6)预计结转下年数51334万元(预计结转下年数,主要是部分重点专项资金确需在明年继续拨付支出)。
3.具体调整方案。
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9491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00655万元增加148507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672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增24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4717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增1726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调整为531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增3926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984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增86314万元;调入资金调整为1088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减11694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49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减35170万元。
相应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在年初预算800655万元的基础上调整为949162万元,调增148507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6441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695620万元调减514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497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5950万元调增38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715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9077万元调增1247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773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增77314万元;预计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预计结转下年数为51334万元。(详见附表1: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安排情况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总计调增225140万元。具体为:
(1)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815万元,主要是房地产及土地市场持续低迷,今年来中心城区土地挂牌出让收入未实现年初预期目标。
(2)城区土地市级结算分成调减66939万元,主要是今年来中心城区土地摘牌持续低迷,原计划出让的城区土地分成财力难以完成,预计较年初安排计划减少66939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收入调增13283万元,主要是年中新增下达上级专项基金补助收入。
(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增274773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45855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增加161918万元、建制县政府隐性债务置换专项债券67000万元。
(5)根据上年度结算批复情况,上年结余结转调整为17927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6838万元。
2.支出总计调增225140万元。具体为: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87575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及上级下达专项补助收入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18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605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522万元、其他支出调增2605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减151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增150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调减2317万元,主要是由于土地收入总体未达预期,相应预计需上解省级2%部分予以调减。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65337万元,主要是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增加228918万元(包括再融资专项债券及建制县隐债置换债券还本)、自有资金还本支出减少63581万元。
(4)调出资金调减42865万元,主要是全年预期土地收入难以达到预期,土地收入调出水平下降。
(5)结转下年数预计调整为17410万元。
3.具体调整方案。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5826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57469万元调增22514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332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36087万元增减2815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调整为416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95293万元减少5365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2897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7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调整为179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1089万元增加6838万元。
相应的,支出总计预算安排在年初预算357469万元的基础上调整为582609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22514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263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38765万元调增87575万元;上解上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394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31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调整为22891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5337万元;调出资金调整为6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2865万元,预计结转下年数调整为17410万元。(详见附表2:202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安排情况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70859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减少69191万元,主要是年初计划处置国有储备林等项目收益未实现。其中股利、股息收入835万元、股票减持收益26970万元、水资源特许经营权租让收益20000万元、区国投集团上缴的房屋销售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12580万元、区财投公司经营收入10000万元、区汝嘉公司清算收益474万元。
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712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939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调整为835万元、产权转让收入调整为269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为4305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222万元。
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在年初预算140200万元的基础上调整为712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93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调整为70859万元、预计结转下年数调整为222万元。(详见附表3: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安排情况表)
三、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一)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经省财政厅下达,核定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65246.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4601.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70645万元,较2022年限额增加113855万元。
(二)2023年政府债务余额:全区纳入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债务余额为1239591.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87813.9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5177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3146.92万元。
(三)2023年政府债券转贷规模及安排使用情况的说明。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政府债券转贷规模38818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规模81955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规模185032万元,置换债券资金规模121200万元。根据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全部用于棚改、教育、市政建设、医疗卫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等重点民生领域,具体安排如下:
1.新增债券资金8195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1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0855万元。
(1)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1100万元,具体项目为:新建宜春市第九小学项目3500万元、宜春市第一小学迁建工程3470万元、宜春市明珠学校改扩建项目4900万元、袁州医药工业园智慧安环一体化平台项目540万元,袁州区袁州新城震山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幸福花苑二期)4200万元,袁州区廉政教育中心扩建工程1000万元,袁州新城云谷路市政工程2900万元,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辽市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288万元,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柏木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302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0855万元,其中:袁州城南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杨家山、风动小区、凤凰山小区)27375万元、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湘赣边应急医疗救治中心1100万元、袁州产业园锂电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500万元、袁州城南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墈上小区、东方红小区)7380万元、袁州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7500万、江西省赣西粮食物流园项目4000万元。
2.再融资债券资金185032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3114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61918万元。主要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发行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
3.建制县置换债券资金12120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54200万元、专项债券67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隐性债务本金,将高利率隐性债务置换成低利率法定债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当年区本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提出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就2023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请予审查。待202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批复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年区级预算收支决算执行情况。
附表:1.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安排情况表(草案);
2.2023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安排情况表(草案);
3.2023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安排情况表(草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