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文 件
袁 州 区 财 政 局
袁区农局字〔2022〕150号
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街道:
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袁州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
袁州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 号)精神,为实施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对象
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个;为合作社质量提升服务的社会机构。
优先支持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对列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农民合作社予以倾斜。 已获得2019—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的农民合作社不列入支持范围。
二、补助标准
1.扶持1个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补助资金10万元;
2.扶持30个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每个补助资金5万元;
3.委托从事合作社质量提升服务的社会机构提升80个合作社,按照每提升1个合作社补助5000元的标准,共补助40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支持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1.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农产品加工、分级、储存、运销设备,引进良种和推广实用技术,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
2.成员教育培训。开展互助合作知识培训、法律宣传和培训、 生产加工技术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等。
3.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4.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支持合作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地理标识认证,鼓励合作社争创国家级和省级著名商标品牌称号。
5.市场营销和农业技术推广。支持农民合作社推广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城市设立销售窗口和“农超对接”、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出口创汇。
(二)开展社会购买服务整体提升一批合作社
遴选80个合作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为这批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与培训等服务。
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发放人员工资、 福利和奖金,不得购置交通工具,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等费用。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合作社扶持申报主体应为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含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
2.申报合作社质量提升服务的社会机构基本要求:①需要为袁州区创建一个合作社网络信息管理系统;②提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培训指导、产销对接服务;③免费提供场所,自主承建袁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
(二)优势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明显优势:
1.产业基础好。合作社涉及产业符合当地产业布局,且是优势主导产业,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
2.质量安全优。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社员能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认证。
3.品牌效益高。合作社有自主注册商标,获得省级以上驰名商标、知名品牌或入选“中国名牌农产品名录”者优先。
4.服务内容全。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农资统一供应率在6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在50%以上,及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5.社会效果好。合作社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公众评价高,为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6.管理民主化。合作社真正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大会记录全,重大事项经民主决策,组织机构民主选举产生,股金设置合理。
7.未曾享受过扶持的合作社优先。
五、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8月1日。
(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打分评选出入围合作社。
(三)遴选项目公示:对入围合作社(含联合社)公示三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推荐上报。
六、申报材料
1.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表。
2.申报书。
附件:1.袁州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表
2.2022年度袁州区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袁州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表
合作社 名称 |
|
地址 |
|
|||||||||
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文化 程度 |
|
||||
现任职务 |
|
联系方式 |
|
|||||||||
基地 情况 |
示范社级别 |
|
主营业务 |
|
||||||||
规模情况 |
|
年收入(万元) |
|
|||||||||
建设内容 |
|
|||||||||||
乡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2年度袁州区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合作社扶持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2022年12月 |
|||
省级财政部门 |
江西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
|||
地方财政部门 |
宜春市袁州区财政局 |
地方主管部门 |
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2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200 |
|||||
地方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
1、扶持1个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每个10万元; 2、扶持30个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每个5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民合作社 |
31个 |
|||
质量指标 |
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 术,实施标准化 生产、纵向延伸 农业产业链价值 链,提升高质 发展水平。 |
有所提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发挥示农民合作社引领一片、带 动一片的作用。 |
有所带动 |
|||
努力促进家庭农 场经营者增产农 民增收 |
有所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满意 |
90%以上 |
|||
袁州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 知》(财农〔2022〕38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 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 号)精神,为实施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省级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2019-2021年已获得中央财政扶持的庭农场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扶持原则
(一) 产业特色比较明显
对符合我省九大特色农业产业规划和扶贫产业规划的优先扶持,对产品品质好,具备使用地域公用农业品牌和拥有自创品牌的家庭农场优先支持。
(二) 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初步具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机械化程度高于当地相同产业。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初级加工场所和设施,有效提供或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 经营管理比较规范
实行独立成本核算,已形成 规范实用的经营管理模式。合理设置会计账簿,财务管理比 较规范。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3年以上发展规划,按照计划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生产标准化作业,有生产记录, 严格投入品使用,注重品牌培育、质量可追溯;遵守国家产 业政策和禁止行为规定,生产经营活动诚信守法,无不良诚 信记录。
(四) 经营规模适度效益良好
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 经营的,须与流出方签订正式流转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 粮油等大宗农产品规模200亩以上,其他产业经县级农业农 村部门认定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土地、劳力、资本要素配置 合理,基本实现订单生产,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利用电商等 销售模式。正常年份农业生产经营年纯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农场收入占家庭年收入的80%以上。
(五) 示范带动力较强
开展家庭农场之间的联合与合作;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的核心成员;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经营,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成熟先进的生产经营方式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在当地有较高的信誉和威望。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不得用于购置交通工具,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等。
三、补助标准
安排1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四、扶持内容
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引导规范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 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支持家庭农场主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包括:开展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包括支持标准化生产示 范基地建设和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培育和创建农产品品牌;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服务等;家庭农场主职业技术培训和外出学习培训等。
五、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8月1日。
(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打分评选出入围家庭农场。
(三)遴选项目公示:对入围家庭农场公示三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推荐上报。
六、申报材料
1.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书。
附件:1.袁州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22年度袁州区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袁州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表
家庭农场 名称 |
|
地址 |
|
|||||||||
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文化 程度 |
|
||||
现任职务 |
|
联系方式 |
|
|||||||||
基地 情况 |
示范性家庭农场级别 |
|
主导品种 |
|
||||||||
规模情况 |
|
年收入(万) |
|
|||||||||
建设内容 |
|
|||||||||||
乡镇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2年度袁州区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家庭农场扶持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2022年12月 |
||
省级财政部门 |
江西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
||
地方财政部门 |
宜春市袁州区财政局 |
地方主管部门 |
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 |
||||
地方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
扶持1个家省级庭农场,支持资金10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家庭农场 |
1个 |
||
质量指标 |
引导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 术,实施标准化 生产、纵向延伸 农业产业链价值 链,提升高质量 发展水平。 |
有所提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示范家庭农 场引领一片、带 动一片的作用。 |
有所带动 |
||
努力促进家庭农场经营者增产农民增收 |
有所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家庭农场主满意 |
90%以上 |
||
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袁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