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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宜春市袁州区供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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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国网宜春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国家电网安质〔2014〕1528号)等法规制度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国网宜春市袁州区供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安全责任

(1)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安委会会议、安全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公司全员贯彻学习。

(2)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4)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四个管住”要求在分管领域落地。

(5)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改革、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推动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落实重奖重罚。

(7)批阅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二、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安全责任

1.经理、党委副书记

(1)履行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运作机制,定期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及措施。

(3)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现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评估,公布现行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清单。

(4)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过程中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5)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强化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6)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单位建立并规范使用安全奖励资金。

(7) 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开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情况“双报告”。

(8)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党委书记、副经理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列入党委议事日程,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过程中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5)推进党建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党建支撑和保障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团员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7)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员工思想动态,指导党团组织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思想问题。

3.四级职员

(1)对协助管理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协助管理业务领域、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和落实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评估,修订、公布现行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协助管理范围内年度工作计划,从专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反违章、外包分包业务管理、“四个管住”、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构建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5)建立健全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范围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或协同处置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安全突发事件。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开展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事件整改和后评估工作。

4.副经理、党委委员

(1)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并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本岗位“两个清单”,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

(2)组织制定和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评估,修订、公布现行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推进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范围内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专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广安全技术科研成果,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5)组织编制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督促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依法持证上岗;选树安全生产先进事例,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6)统筹推进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反违章、外包分包业务管理、“四个管住”、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构建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7)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范围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或协同处置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安全突发事件。组织做好分管范围内重大活动保电工作。

(8)组织做好分管业务领域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交通车辆、网络信息及新业务新业态等安全管理工作。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开展分管范围内安全事件整改和后评估工作。

5.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1)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分管业务领域、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2)组织分管领域、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参加安委会等会议,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3)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先进事例的选树工作,及时组织总结宣传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5)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6)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安全职责,纳入巡察监督内容。

(7)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指导工会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思想问题。

(8)指导工会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民主监督;指导工会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9)组织职工代表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重要制度进行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进行审议。

6.五级职员

(1)对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和落实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评估,修订、公布现行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推进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范围内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专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广安全技术科研成果,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5)组织编制并实施协助管理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督促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依法持证上岗;选树安全生产先进事例,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6)统筹推进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反违章、外包分包业务管理、“四个管住”、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构建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7)建立健全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范围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或协同处置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安全突发事件。组织做好分管范围内重大活动保电工作。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开展协助管理范围内安全事件整改和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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