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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字〔2022〕63号袁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劼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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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府字〔202263

于刘劼洋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刘劼洋同志任袁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广东同志任宜春市民兵综合训练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袁州区民兵武器仓库主任职务;

胡强同志任袁州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文发同志任宜春市第二中学校长、宜春市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宜春市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易昌盛同志任宜春市第五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宜春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健洪同志任宜春市第七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晏国平同志任袁州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兰同志任宜春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晏耀同志任宜春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霄同志任宜春市第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康咏梅同志任宜春市第七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宜春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袁晓安同志任宜春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罗忠同志任宜春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万启云同志的宜春市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易鹏同志的袁州区司法局竹亭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蓓同志的袁州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赟同志的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俊波同志的袁州区新康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油茶林场副场长职务;

郭婷同志的袁州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袁芳同志的宜春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熊志刚同志的宜春市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厚平同志的宜春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孙玉梅同志的宜春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钟平军同志的宜春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此件主动公开)                   2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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