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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袁州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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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袁州区某美容美体店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使用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化妆品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店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栗恬植物凝胶甲油胶、Misvin等16个品种指甲油标签内容不完整,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化妆品的备案凭证等供货资质文件、进货台账和留存票据,其中栗恬植物凝胶甲油胶存在86个色号,而国家官网上只查询到栗恬植物凝胶甲油胶3个色系备案记录,而这3个色系备案均已取消。Hydrogel Eye Palch等种睫毛产品无中文标签。

查办结果:

当事人存在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使用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化妆品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化妆品产品色号不同,其配方成分(着色剂)、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等也会不同,当事人经营“一号多用”的化妆品和取消备案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不得随意改变产品配方。配方不同产品需要按照新产品进行备案。同时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备案部门取消备案的产品自取消备案之日起不得上市销售、进口。当事人使用标签内容不完整指甲油和无中文标签睫毛产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化妆品应当有标签。无法提供相关化妆品的备案凭证等供货资质文件、进货台账和留存票据的行为,违反了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项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化妆品,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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