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下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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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江西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宜春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和《袁州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特制定寨下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省五十条、市七十条及区七十条具体措施,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保障,压紧压实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要求

1.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突出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聚焦工作重点。突出整治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诱发较大以上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4.细化责任落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镇应急办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安全,镇道专办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镇自然资源办牵头负责房屋、自建房安全,镇交通办牵头负责交通运输、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燃气安全,镇消防站牵头负责消防安全,镇食安办牵头负责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渔业、农业机械、农业生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镇文卫教办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校园安全,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减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围绕专项整治要求,坚持条块结合,重点从企业、部门、党委政府三个层面20项内容提出有关工作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健全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企业要持续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要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并及时更新,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要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

3.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专家作用。企业要持续组织开展“九个一”活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违规动火、有限空间、高处、吊装等危险作业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设备;组织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特殊工种上岗作业。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求,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建设,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切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7.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企业要按照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中:高危行业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特别要让全体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8.梳理明确并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从“条”上统筹推动,做到符合实际、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

9.精准开展执法检查。要通过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围绕专项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上级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10.组织专业力量为企业热情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有关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帮扶和指导服务。要及时对接联系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安责险承保机构等积极为企业服务,提升企业专项整治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及时对接联系上级部门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等服务。

11.督促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涵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职业健康、警示标志、消防管理、安全保卫、设施设备、工程施工、危险物品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程序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有制度可依,做到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开展安全生产“两项”考核。一方面,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评估和论证机制,推动建立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将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另一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企业七项任务为重点,对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提请或建议有关人员调整岗位,压实属地责任。

1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高效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要专题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

14.狠抓重大隐患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村、各部门要全面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限期闭环销号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及时报送镇安委办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落实管控措施,并做好整改情况调度和督导,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15.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不断拓宽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村、各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

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等;5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至7月)

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8月至11月)

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主任、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全镇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广泛动员部署

各村、部门、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对标对表本方案,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性制定相应方案。同时,通过动员部署会、入企宣讲、张贴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

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应急管理考核重点内容,并定期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的,予以全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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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袁州区寨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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