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文件>袁府办字

【文件有效】袁府办字〔2023〕6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粮食油料生产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粮食油料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粮食油料生产工作,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结合“三比三争”工作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做好2023年粮食油料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全区上下要切实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粮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强化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粮食安全职责任务,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属地责任,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地真正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扛起来。

二、推进粮食稳面提产油料扩面增产

围绕2023年上级确定的粮食油料生产目标任务,稳定面积,主攻单产,确保2023年全区粮食面积稳定在94.2万亩、产量达到7.08亿斤,油料面积达到21.17万亩,大豆面积达到4.3万亩。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统筹做好农作物茬口安排,大力推广间作套种,积极发展旱粮及油料作物。稳定双季稻面积,预防出现已种早稻改为中稻等乱象,严防出现毁苗毁粮现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认真做好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严禁管控类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健全耕地撂荒治理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通过代耕代种、托管服务、股份合作等方式,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积极参与撂荒耕地整治。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使用核查力度,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在早稻生产前完成2022年度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快启动2023年度新增建设5000亩、改造提升9000亩任务建设,逐步把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监管,进一步完善项目设计、施工、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建设质量。持续强化建后管护利用,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区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管护机制。加快补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利设施短板,提升农田抗旱排涝防渍减灾能力。认真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持续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综合技术模式,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

五、实施种业提升和科技创新

加大高产、优质、多抗、市场接受度高的双季稻、再生稻、早熟油菜等品种推广力度。支持种业企业提升育种创新能力,加快天稻粮安万亩制种基地建设进度。深入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大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大力开展水稻、油菜绿色高质高效和吨粮田创建,集成示范水稻“三控”、早稻早播、优质晚稻早种、增施穗粒肥、冬闲田翻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技术模式,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新建、扩建一批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力争全区建成机械化(工厂化)育秧中心22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个。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耕种收社会化服务。

六、推进稻米油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稻米油料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宜春大米”品牌为龙头、加工增值为核心、订单种植为依托的全产业链。大力发展优质稻和优质油菜生产,引导优质稻米和油料订单生产,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研发大米、油菜、大豆精深加工产品。策应市委、市政府全域创建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大市部署,重点打造一批富硒、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七、完善粮食油料生产支持政策

(一)执行上级粮食油料支持政策。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产粮(油)大县奖励等各类强农惠农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早发放到户,稳定农民种粮种油积极性。

(二)落实区级种粮奖补政策。一是重点奖补早稻,对按时按质完成栽插的早稻,区财政每亩奖补140元。资金分两批拨付到乡镇,第一批按任务面积的10%预拨,作为乡镇早稻生产启动资金;抽查核实面积后,拨付剩余奖补资金。乡镇自行确定具体奖补办法,确保实际种植者获得奖补。二是鼓励机械化(工厂化)育秧,大力破除水稻机插瓶颈,推动解决粮食生产劳力不足难题,提升全区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对开展水稻机械化(工厂化)育秧的育秧中心,按每盘秧1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资金从2020年优质稻生产补贴试点项目中解决。

(三)完善稻谷收购举措。认真落实国家稻谷新出台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收储政策宣传,制定切实有效的便民措施,及早谋划仓容和资金筹备工作,做到仓等粮、钱等粮。加强稻谷、油菜籽的价格、供需等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和发布,根据国家稻谷收储政策,适时启动稻谷最低收购预案,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农民卖粮难问题,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四)加强信贷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金融信贷产品,拓宽粮食生产的贷款渠道。进一步完善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政策,优化理赔办理程序,推动水稻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加强对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切实降低农民种粮风险。

八、稳定农资市场供应

做好种子、农药、化肥等重要农资市场供需情况摸底调查,提前组织好基层供销系统、社会农资销售企业等单位足量备货,以备农业生产所需。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发布价格及供应信息,组织销售和需求对接,畅通农资供应渠道。组织好化肥商业化储备,视情况及时投放市场,稳定市场价格。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组织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及技术支撑力量,抓好巡查检查,对质量不合格、套牌假冒、制售伪劣、哄抬价格、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坚决维护农资市场正常流通秩序。

九、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做好防范准备,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切实降低灾害损失。加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并尽快恢复增强现有水库在抗灾保粮食生产等方面的能力。加强末级渠系配套建设,着力解决良田保灌(排)最后一公里设施问题。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淤地坝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做好农村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提升节粮减损能力。

十、健全促进粮油生产工作机制

压实举措,及时分解任务、逐级建立台账,细化落实到田、逐户登记造册,通过各种形式向基层传达稳粮抓粮的强烈信号,指导基层抓紧抓牢抓实粮食生产。充分运用责任包干、代耕代种、驻点帮扶、督促指导等有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粮油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大对粮食安全特别是早稻生产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微信、短信、室外标语、“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浓厚宣传氛围,大力宣传加强早稻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调动广大群众种植双季稻的积极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粮油生产扶持举措,形成稳粮扩油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完善粮食油料统计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加强粮油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根据耕地种植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产量调查,确保粮油作物面积、产量全面统计到位,如实客观反映我区粮油作物生产情况。

附件:袁州区2023年粮食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安排表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袁州区2023年粮食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安排表

计量单位:万亩、亿斤

粮食作物

早稻面积

大豆

油料

面积

产量

1

新康府街道

0.06

0.004

0.005

0.01

0.02

2

下浦街道

0.77

0.060

0.240

0.01

0.17

3

彬江镇

5.93

0.466

2.250

0.16

2.59

4

西村镇

9.18

0.670

2.960

0.73

1.87

5

金瑞镇

5.15

0.394

1.765

0.27

1.17

6

三阳镇

3.46

0.266

1.142

0.20

1.15

7

慈化镇

7.84

0.576

2.580

0.73

1.11

8

天台镇

6.18

0.462

2.096

0.20

1.71

9

洪塘镇

7.19

0.526

2.280

0.29

1.81

10

渥江镇

1.77

0.139

0.658

0.03

0.57

11

新坊镇

4.10

0.327

1.600

0.01

0.65

12

寨下镇

6.14

0.453

2.010

0.16

1.88

13

芦村镇

2.56

0.201

1.000

0.03

0.32

14

湖田镇

3.68

0.268

1.154

0.36

0.33

15

新田镇

6.10

0.459

2.017

0.22

0.71

16

南庙镇

4.89

0.372

1.658

0.28

0.43

17

竹亭镇

2.51

0.194

0.860

0.01

0.38

18

水江镇

2.25

0.166

0.752

0.08

0.61

19

辽市镇

2.94

0.230

1.100

0.04

0.80

20

楠木乡

3.49

0.269

1.000

0.20

0.73

21

柏木乡

2.45

0.173

0.713

0.09

1.20

22

飞剑潭乡

2.69

0.195

0.860

0.19

0.68

小计

91.30

6.870

30.700

4.30

20.89

23

三区

2.90

0.210

0.300

0.000

0.280

合计

94.20

7.080

31.000

4.30

21.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