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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办发〔2023〕5号 关于做好2023年袁州区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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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袁州区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产业园,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示精神,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实现“十四五”期末袁州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的目标,维护企业职工和居民合法权益,优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巩固提升产业园区企业参保质量,改变我区规上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局面,全力推动我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做好2023年社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参保人数稳定增长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扩面人数4398人(详见附件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272895人(详见附件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平缴费水平达1000元。

(二)内控稽核成效显著

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度部省下发的疑点数据清理工作,办结率、核实违规率、核实违规数据追缴率达100%

(三)退役军人社保接续

确保2023年6月底前完成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5名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详见附件3)。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相关政策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按规定同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全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已正式聘用的临聘人员原则上必须全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用人单位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工伤保险按八个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计算费率;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按单位0.5%,个人0.5%确定。

(3)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参保缴费后灵活就业(包括非全日制用工)或从事个体经营期间,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中断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不间断计息;继续缴费后,中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4)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企业未依法及时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缴费的,企业和职工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原始材料的,按规定为其办理补缴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参保人员投诉、举报后核实企业应缴未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定为其办理补缴手续。补缴金额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该职工历年工资总额以及历年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的 60%-300%之间确定,利息、滞纳金按规定计算。

(5)积极引导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满15年。对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不愿继续缴费的,可申请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袁州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乡镇(街道)人社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缴费档次。2023年设立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及6000元共14个自选缴费档次,一年一缴费,按年缴费可享受对应档次政府缴费补贴。

(3)政府代缴。对于本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镇脱困解困对象及扶贫人员等特殊人群,政府帮其代缴最低100元/人/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4)缴费方式。一是微信缴费。手机微信→支付→生活缴费→社保医保→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是二维码缴费。用手机微信、支付宝扫一扫设在各乡镇(街道)人社所、村(居)委会或税务局(乡镇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柜台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三是支付宝缴费。打开手机支付宝搜索“赣服通”→社保→社保费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缴纳[或养老保险费缴纳(特殊缴费)]。四是现金缴费。带身份证持现金(银行卡或存折)到各地农商银行网点(农村信用社)柜台缴费、税务局(乡镇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柜台缴费。五是批量扣费。每年年初把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和身份证到各地农商银行网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激活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账户,税务部门将定期批量扣缴。

(二)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

各乡镇(街道)、区产业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未参保人员信息常态化核查机制,通过入企调查、单位自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未参保人员基础身份、未参保原因等信息。建立调查核实台账,对已参保的,及时变更其参保缴费状态;对未参保的,明确应参保险种类型;对不愿参保的,详细记录具体原因,全面提高参保调查覆盖面和准确率。

(三)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1. 加强宣传针对性,充分宣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扶持优势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体现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在帮助企业留住人才、减少纠纷、防范风险的作用;在维护个人权益、保障年老生活的作用。回应企业和职工关切,讲清个人缴费水平、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养老金水平、个人账户继承、丧葬抚恤费标准、关系转移接续等问题,增强制度吸引力。加强宣传有效性,持续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动宣讲和政策进企业活动,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纳入高校毕业培训、员工岗前培训、招聘会专题咨询的内容;人社部门要定期开展园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社保办事人员、企业职工等人员培训,增强参保意识,实现从“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的转变。

2. 以“春暖行动”为契机,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村村通”广播、横幅、设置政策展板、发放资料传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对低保、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精准宣传,必须做到“一对一”“面对面”,讲清说透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区人社局、税务局和基层人社平台及相关合作银行要在基层金融网点等人群聚集点摆放政策展板和宣传资料。区产业园对入园企业进行社保政策宣传并督促依法参保。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报道社会保险政策做法,助力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1. 对应保尽保,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通过给予政策性补贴并优先享受金融信贷、政策性贷款支持,优先推荐参与省突出贡献人才、省科学技术奖、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业崛起表彰、回乡投资优秀赣商、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评比表彰,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才优先晋升评定职称等方式进行正向激励。

2. 对不履行法定参保义务、逃避缴费责任的企业,通过有关媒体进行曝光通报,不推荐该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小额贷款、人力资源培训补贴、社保补贴,不推荐该企业享受“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中小企业担保政策性贴息贷款、企业过桥资金借款、企业申请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进行反向约束,并将企业参保情况纳入相关信用体系评价。

3. 劳动监察部门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劳动关系建立情况依法予以补缴,劳动仲裁部门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依法予以审查并形成法律文书。

(五)量化扩面任务

将参保扩面任务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应摸清底数,及时掌握本乡镇(街道)人员参保情况,对在企业务工的均应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确保完成“十四五”期末全民参保的目标。对因工作推动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区政府将依据省里对区里作出的处罚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区人社局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工作。由区社保中心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根据省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总体目标,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逐级落实责任,每月下乡督办工作落实情况(详见附件4)。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本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主体责任,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

进一步完善人社部门参保登记、税务部门征缴保费、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联动机制,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分工明确、运转顺畅。区委组织部将村(社区)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考评内容;区人社局将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发放稳岗补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技能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的重要条件;区委编办负责提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已正式聘用的编外用工人员情况,供人社部门掌握底数,精准扩面,并将已正式聘用的编外用工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考核督查内容;区发改委落实社会信用体系要求和规范,将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范畴;区统计局负责及时更新并提供当年全区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统计情况,供人社部门掌握底数,精准扩面;区财政局将企业参保缴费情况作为政策性金融贷款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区税务局负责社保费征缴、欠费催缴,及时向人社部门推送已申报纳税的企业数据和从业人数,配合督促企业参保缴费;区市监局负责将新开办企业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依规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区工信局强化规上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将企业参保缴费情况作为企业申请产业引导基金等政策风险评估的必要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承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的主体责任;区产业园要督促园区企业按要求参保缴费。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我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三)强化稽核监管

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社部门要加大稽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应保尽保”,劳动监察和稽核股工作人员将不定期对企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缴纳、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等情况进行查处。税务部门要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配合人社部门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展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督促企业规范参保缴费行为。

(四)强化督查考核

将社会保险工作任务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平缴费水平纳入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区人社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各险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每周调度和每月通报,对连续三个月参保扩面排名靠后的,视情况予以通报、督办,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由区政府相关领导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1.202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3年城乡居保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军人(2015—2019年

退役)转移接续目标任务分解表

4.2023年袁州区社会保险工作责任人情况表

                                              202342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名称

2022年三季度从

业人员期末人数

区社保已参保人数

可扩面人数

按可扩面人数20%分配的

1

区产业园

10054

3924

6130

1226

2

凤凰

672

281

391

79

3

化成

1607

376

1231

247

4

灵泉

1590

355

1235

247

5

下浦

1066

113

953

191

6

新康府

142

21

121

25

7

湛郎

402

36

366

74

8

珠泉

1579

1181

398

80

9

秀江

2053

397

1656

332

10

柏木

757

429

328

66

11

彬江

470

85

385

77

12

慈化

1315

37

1278

256

13

飞剑潭

57

25

32

7

14

洪塘

197

38

159

32

15

湖田

379

97

282

57

16

金瑞

431

17

414

83

17

辽市

182

35

147

30

18

芦村

321

34

287

58

19

南庙

335

107

228

46

20

楠木

338

57

281

57

21

三阳

510

131

379

76

22

水江

706

93

613

123

23

天台

556

38

518

104

24

渥江

435

68

367

74

25

西村

1426

162

1264

253

26

新坊

1125

225

900

180

27

新田

104

39

65

13

28

寨下

1116

64

1052

211

29

竹亭

488

21

467

94

合计

30413

8486

21927

4398



附件2

2023年城乡居保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参保缴费目标任务(人)

1

慈化镇

30322

2

天台镇

22235

3

洪塘镇

21971

4

西村镇

21827

5

寨下镇

16736

6

金瑞镇

15288

7

彬江镇

14547

8

新田镇

14489

9

辽市镇

10877

10

三阳镇

9471

11

水江镇

9436

12

柏木乡

9193

13

新坊镇

8585

14

芦村镇

8400

15

竹亭镇

8387

16

南庙镇

8015

17

楠木乡

7669

序号

乡镇(街道)

参保缴费目标任务(人)

18

飞剑潭乡

6787

19

湖田镇

5731

20

温汤镇

4507

21

渥江镇

4306

22

洪江镇

4265

23

下浦街道

4142

24

官园街道

1057

25

珠泉街道

858

26

金园街道

658

27

灵泉街道

630

28

凤凰街道

552

29

秀江街道

531

30

化成街道

513

31

湛郎街道

502

32

新康府街道

408

合计

272895


附件3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军人(2015—2019年退役)转移接续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养老保险接续(人)

职业年金接续(人)

1

慈化镇

0

0

2

天台镇

0

2

3

洪塘镇

0

1

4

西村镇

0

0

5

寨下镇

1

2

6

金瑞镇

1

1

7

彬江镇

0

0

8

新田镇

0

2

9

辽市镇

0

0

10

三阳镇

0

1

11

水江镇

2

5

12

柏木乡

0

0

13

新坊镇

0

0

14

芦村镇

0

2

15

竹亭镇

0

0

16

南庙镇

1

1

17

楠木乡

0

0

18

飞剑潭乡

0

0

序号

乡镇(街道)

养老保险接续(人)

职业年金接续(人)

19

湖田镇

1

1

20

温汤镇

0

0

21

渥江镇

0

0

22

洪江镇

0

0

23

下浦街道

0

1

24

官园街道

0

0

25

珠泉街道

0

0

26

金园街道

0

0

27

灵泉街道

0

0

28

凤凰街道

0

2

29

秀江街道

0

1

30

化成街道

0

1

31

湛郎街道

0

0

32

新康府街道

0

1

合计

7

25


附件4

2023年袁州区社会保险工作责任人情况表

总负责人:易枭龙

乡镇(街道)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劳保所长

联系电话

社保中心挂点干部

联系电话

芦村镇

陈 娟

13870504365

彭 俊

13755867162

易枭龙

13576529718

珠泉街道

刘明岑

13767579799

彭小松

13879588685

洪江镇

彭 亮

13907951920

陈解秀

13755842587

温汤镇

杨申荣

13979531018

揭艳红

15007958196

慈化镇

吴思强

13870530035

周义丛

13879516783

罗志军

13479598995

辽市镇

彭润林

13607959882

曹淑英

13970528641

飞剑潭乡

徐 晶

19536398517

黄斐

13879571166

新田镇

邹艳华

18107956787

李秋玲

15179588720

湖田镇

邓静涵

18317956633

易瑞连

13767558984

水江镇

韦丽贞

18270718399

曾庆鑫

13807957951

郭  虎

13607959006

天台镇

徐 婷

15180565653

邓冬梅

13870589841

西村镇

刘 萌

18270631229

李冬林

13687953983

竹亭镇

周 强

13755827749

刘家丰

13576587566

湛郎街道

易少裕

13755888568

吴 佳

15079551323

新康府街道

彭俊波

13766418801

乐少莲

13576577540

楠木乡

汤海根

13507958906

徐飞跃

15270151991

田  峰

13807959229

金瑞镇

彭道首

15579558885

赵志颖

13979534961

洪塘镇

皮 勇

15107951986

陈茂才

13879501986

秀江街道

黄和平

13970556663

袁剑清

13707959327

化成街道

黄雪华

13979502306

江会兰

15107956650

三阳镇

袁泉亮

15297955266

晏玉玲

13755834703

彭建军

15807956640

柏木乡

阳 琴

15879526205

卢庚连

13576519157

寨下镇

张建洪

13766418821

刘超凡

18270624830

灵泉街道

冯战平

13507959194

彭高平

18770597123

凤凰街道

郭 婷

13879531018

王 晶

15970530337

彬江镇

李一晖

13870523957

刘小平

13507058829

张  平

13979589206

渥江镇

易 绚

15279861624

张 瑜

13576578317

下浦街道

田 东

15180522999

梁小青

13979569315

新坊镇

熊 敏

13907058564

胡玉军

18107952196

宋  嵘

13979518299

南庙镇

朱 瑶

15970528672

黄 林

13979502489

官园街道

 

梁桂华

13879566271

金园街道

邹德虎

13970577818

曾 霞

1527068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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