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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 袁府办字〔2023〕49号 关于印发《袁州区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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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府办字〔202349

关于印发袁州区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袁州区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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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袁州区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开展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7号)、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宜环土壤〔2023〕4号)要求,按照《袁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内容,结合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进程,考虑袁河水质改善现实需求,兼顾项目实施难度可行性等情况,2023年我区计划实施16个乡镇42个行政村43个村组4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农村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制定标准、系统推进,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为实现美丽乡村振兴、建设富裕秀美新袁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根据各地实际特点,因地制宜选择适当技术工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范围涉及我区16个乡镇42个行政村43个村组45个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分别为:1、新田镇杨芽村横档组,2、新田镇杨芽村东风组,3、西村镇西双村楼下组,4、西村镇圳江村杨村组,5、西村镇山背村落城组(老厅组),6、天台镇若演村里子塘组,7、天台镇鱼龙村新桥组,8、天台镇江东村陂下组(陂前组),9、天台镇中泉村中村组,10、水江镇小洞村曾家组,11、水江镇上洞村移民新村组,12、水江镇沧溪村上屋组(下屋组),13、南庙镇袁梅村竹棚组,14、南庙镇明教坊村芦下组,15、南庙镇绿源村绿源组,16、芦村镇荆桥村凌下组,17、芦村镇浒坑村山背岭组、18、湖田镇一寺村泉公组,19、湖田镇坪田村易家坊组,20、湖田镇店前村下模沅组,21、洪塘镇莲塘村大木山组,22、洪塘镇宣塘村牌坊组,23、洪塘镇洒下村老屋组,24、洪塘镇宝山村新村二组,25、彬江镇大浦村坪前组,26、彬江镇兴阳村麻塘下组,27、三阳镇石塘村院前组,28、三阳镇下门村王坑组,29、慈化镇模山村江口组,30、慈化镇文丰村窑上组,31、金瑞镇前进村屋场组,32、金瑞镇上桂村上桂组,33、金瑞镇下苑村刘家组,34、金瑞镇利田村也之组,35、金瑞镇由木村由木组,36、柏木乡棠梅村棠梅组,37、柏木乡严岭村河西组,38、辽市镇丰林村上棚组,39、辽市镇院前村罗家片区(门楼组、茶园组),40、竹亭镇社江村巨田组,41、竹亭镇南池村车头组,42、飞剑潭乡璜源村高旦组(含山塘村横山组)。

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接户工程、管网工程(隐蔽工程),终端处理设备,一套可拓展式智慧化数字孪生管理系统平台以及后期运维。建设45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处理能力规模845m³/d,采用格栅+厌氧池+活性生物滤床处理工艺,并铺设污水管网56190m(其中:DN300主管10997m、DN200主管19529m、DN100出户管25664m),检查井811个,沉泥井42个,道路破拆及修复11239㎡,处理站处理水量小于20吨/天采用自流式可资源化处理系统,处理站处理水量大于等于20吨/天的采用太阳能供储一体系统,实现远程启动、电量、水量及预留水质测量口等功能远程化智慧化,并后台成立智慧化数字孪生管理系统平台并请第三方运维公司对整个项目进行运维。

三、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预算约5000万元(以最终财审定额为准),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区政府配套3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期限

按省、市相关要求,该项目10月底前开工,2024年5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和现场工程测绘,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标工作,项目资金已纳入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具体建设时间:

1. 2023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的预算清单编制和财政评审定额;

2. 2023年10月底前,以袁州区农业农村局为建设主体确定施工单位,正式开工建设;

3. 2024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工程建设和工程验收,并投入试运行;

4. 工程验收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至半年,再进行技术验收和项目结算。

五、项目组织

成立袁州区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组  长:谌卫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汤冬根  袁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彭  东  袁州区发改委主任

        黄德平  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永江  袁州区财政局局长

易金明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副局长

成  员:苏光生  袁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潘洪来  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唐岚玫  袁州区发改委副主任

陈文军  袁州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仁勇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袁州生态环境局,由汤冬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袁州区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

项目涉及的彬江镇、金瑞镇、芦村镇、洪塘镇、竹亭镇、新田镇、飞剑潭乡、天台镇、慈化镇、柏木乡、西村镇、辽市镇、水江镇、三阳镇、南庙镇、湖田镇等16个乡镇须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任工作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工作小组副组长,负责项目现场土地及协调工作。

六、职责分工

袁州区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领导小组统筹主导项目实施、长效机制的建立及项目的具体管理。项目以袁州区农业农村局为主体对前期手续、工程、设备、运维平台以及处理站运维进行招投标;袁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前期工作筹备、工程建设、工程验收、后期处理站运维、进度调度、技术指导、技术验收;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申报、项目整体验收;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批;袁州区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的配套筹措、专项资金核定、拨付和监管;各相关乡镇负责施工及土地的协调和建设完成后管网的运维。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的建设标准和进度要求抓好项目实施。

项目涉及的彬江镇、金瑞镇、芦村镇、洪塘镇、竹亭镇、新田镇、飞剑潭乡、天台镇、慈化镇、柏木乡、西村镇、辽市镇、水江镇、三阳镇、南庙镇、湖田镇要负责做好项目政策宣传,落实施工所用场地,解决征地、占地问题,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相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七、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全面落实工作,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时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方案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科学统筹,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调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执行例会、巡查、督查、通报、约谈等工作制度。对进度调度中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第一次通报,第二次约谈,规定时间内没有竣工投入运行的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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