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袁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2023年度袁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袁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区政府不予决策。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袁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五、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续评估工作。
附件:2023年度袁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袁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决策完成时间 |
是否听证 |
1 |
袁州区“一老一小”幸福提升工程 |
区民政局 |
2023年1月 |
否 |
2 |
袁州区“四好农村路”工程 |
区交通运输局 |
2023年2月 |
否 |
3 |
袁州区重点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
区水利局 |
2023年2月 |
否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