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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发〔2022〕2号袁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袁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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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袁州区生态环境步入高水平保护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袁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

一、生态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江西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部署,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十四五”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主任的袁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出台了《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了绿色制度建设。全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全区总动员共抓生态环保工作的新局面。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明显增强。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十三五”时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16年的83.4%提高到2020年的96.7%,2020年未出现中度、重度污染天气。2020年与2016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下降了34.17%,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下降了39.21%。大气降水酸雨监测,2016年12个月的监测数据,有3个月酸雨频率为0,9个月出现了酸雨,酸雨频率范围为12.5%~100%,2020年12个月监测数据酸雨频率为0。2016年至2020年,袁河宜春段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根据监测数据统计,袁河地表水监测4个国控、省控断面(宜春西村、宜春自来水厂、宜春下浦、宜春彬江),2020年与2016年相比,Ⅱ类水质占比由38.10%提高到了81.25%。

(三)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1. 污染整治成效明显

碧水保卫战出实效。“十三五”时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对中心城区2个市级饮用水源地和1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入袁河及乡镇的河流排污口,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封堵、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确保袁河宜春段及乡镇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全区连续多年对水库水环境开展整治,“十三五”时期由区水利局、袁州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水库进行联合执法,对水质不达标水库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全区不合格水质水库由2018年92座下降到2020年9座。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成效。“十三五”时期对宜春城区松江园广场水塘、樟树广场水塘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消除了这两处黑臭水体;针对雷河黑臭水体整治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通过专项行动、综合整治等措施,雷河的水质已明显好转。

蓝天保卫战出实招。一是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完成了121家“散乱污”的整治,对企业采取了“两断三清”;二是完成34家砖瓦窑企业和43家瓷土重点涉气企业专项整治,实现重点涉气企业环保设施全覆盖;三是狠抓秸秆禁烧和中心城区烟花鞭炮禁燃禁放,强化敏感时期和重点节日的巡查管控,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四是全力抓好中心城区的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中心城区916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五是深入开展扬尘整治,着力推广“六步法”作业,大幅度降低道路扬尘,深入推进六个“100%”作业,狠抓工地扬尘管控;六是开展低碳试点创建活动,2017年,袁州区成功获批第一批全省绿色低碳试点县。

净土保卫战出成果。一是推进农用地污染防治,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1.7076万亩;二是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是强化工业企业关闭搬迁污染地块排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切实掌握疑似污染地块基本信息,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完成土壤环境调查;四是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 环境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区坚决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了“线上+线下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零点行动”等多种形式的执法监督方式,全力推动散乱污分类整治121家,化工行业专项整治8家,混凝土搅拌站整治21家,全面推动工业区达标排放工作,对452 家企业,进行2120次检查指导帮助,下达现场监察记录单 638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32份,基本实现对辖区范围内企业检查巡查全覆盖。完成了袁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166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共处罚金972.7万元。将10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拘留6人。

3. 生态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果

实施生态家园创建工程,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积极创建省级和市级生态村。截止2020年底,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村52个。

4. 水源地保护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时期,宜春城区水源地取水口上移,重新划分了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获得省政府批准;2020年宜春市四方井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正式划定并获得省政府批复。

袁州区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并获得市政府批复,完成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5. 重大环境基础设施逐渐完善

“十三五”期间,袁州共计投入生态环保资金7.48亿元,一是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管网改造建设,新建了27.2公里污水管网;二是着力抓好新坊河综合整治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全面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坊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开展了新坊河、三阳河、草河、英山河等袁河支流综合治理,建设了袁河水质应急改善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袁河及袁河支流清沥江、南庙河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四是加快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了19个乡镇集镇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6. 农村生态环境取得新面貌

积极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完成袁河流域5个乡镇共2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关停禁养区养猪场414家。推动畜禽污染资源化利用,投入0.6亿元,完成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260家。2020年完成6个乡镇共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建成秀美乡村建设点789个,拆除破旧房63.8万平方米、完成改水9218户、改厕13009户、新建农村公厕103个。完成38座小型农村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和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3.5亿元完成县乡村道升级改造210公里,危桥改造7座,完成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00公里。完成人工造林7万多亩,建设国家森林乡村示范点5个,省级森林乡村示范点15个。

7. 环保能力建设上了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环保人才、技术力量等显著增强。2016年到2020年,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在职人员从35人增加到了71人,增长102.86%,其中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增长227.27%,研究生学历人员从0增长到7人。监测能力实现零的突破,投资1000万元新建了宜春市袁州区环境监测站;投入1018万元新建3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现空气质量监测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全覆盖;投资近100万元,建设长江经济带袁州堤山水质自动监测站;投入687万元新建9个水质自动监控站,实现袁河流域水质全过程监控;建设了区级在线监控平台。在执法能力迈上新台阶,2016年投资79.8万元采购了辐射报警分析仪、COD快速测定仪、便携式水质快速测定仪等移动执法装备;2020年持续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配备了水质现场自动分析仪、重金属快速分析仪、无人机、管道机器人等数字化检测设备及远程监控设备,使执法水平有了质的飞跃,执法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实现了执法智能化、科技化、精准化。

(四)绿色发展迈开新步伐

“十三五”期间袁州区三次产业比例由2016年的12.08:37.65:50.27优化为2020年的9.2:33.7:57.1,2020年六大高耗能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值比重为24.7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55.13%。2020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二五”末下降了16.68%。

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形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还在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已经来临,社会发展面临深刻复杂性变化,新形势下,我区仍然处于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风险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提升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攻坚期、环境质量的提高期,生态环境保护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更加突出的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巨大的挑战

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十三五”以来,尽管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疫情影响波及广泛,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制约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中心城区辐射力不强、生产要素聚集能力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今后,全区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快速增长,对资源能源的需求依然旺盛,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总量还有可能增加。

环境质量改善不容乐观。受外来污染物输送、气象条件等外部因素和机动车、工业企业排放等本地污染物影响,臭氧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工业VOCs排放未完全整治,大气污染防治难度加大。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有限,往年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均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但随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立,我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封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及全区一般工业固废将面临处置困难的问题,全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有限,危废处置能力匮乏,长期依靠外地处置,情况不容乐观。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污染发现的滞后性等特点,往往容易被忽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环保基础设施欠账依然很大。环保基础设施仍不能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污水、废气、固废处置能力与污染物产生量还不相匹配,全区危废、工业垃圾、污泥处置能力还需要整治提升。虽然这些年我区加大了环保投入,但仍不足以满足环境污染防治能力的需要。城镇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雨污混流,管网不健全、老化破损严重的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高,统一运维管护机制尚未健全,人居环境改善任务繁重。

环境治理体系仍需要加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瓶颈约束亟待破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还须加快推进。环保法规和各项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仍滞后于生态环境发展要求。环境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仍需加强。绿色经济政策仍需不断深化。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和装备硬件建设,尤其是基层和农村的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环境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不能适应环境管理要求。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重大挑战。全区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长,能源消费仍以化石燃料为主,控制煤炭消费压力较大,温室气体减排压力逐年攀升,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还有待提高。在推广低碳技术和体制创新中,缺乏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企业低碳产品认证、碳足迹、碳标签的工作难以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目前各部门多是各自为战,工作缺乏合力;碳市场交易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迈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第一个五年。

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大全面系统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也是我们今后五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的力量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为江西绿色发展擘画了蓝图。“十三五”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亲临江西视察指导,留下了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殷殷嘱托,努力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空气更清新,把总书记擘画的美好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是袁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发挥更加显著的促进作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储能技术、5G通讯、遥感监测等新技术新业态的研发应用,直接和间接通过技术革新促进绿色发展与污染减排,有效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成为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创新源动力。同时将成熟的环境技术与新技术交叉融合,能有效改善环境污染治理效率,推动环保产业迈向绿色循环经济。

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前所未有。群众从过去的“盼温饱、求生存”,发展到现在的“盼健康、求生态”,对清新空气、清澈水体、清洁土壤、优美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体思路,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总体要求,以提高环境质量为导向,促进经济与环境保护融合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生态文明生活方式,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绿色富饶的袁州。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环保标准引领、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按区域、流域、不同时段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实行空间管控、分类防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促进区域布局合理化、污染排放减量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

坚持以创新为驱动。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适应经济新常态,理顺体制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科技支撑力度,应用新技术、新手段,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和治理制度。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提高环境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开展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坚持减污和增容并重,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注重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双约束,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众环境满意度得到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环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融合发展,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

2. 主要指标。

规划确定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改善五类共22项主要指标。强化环境质量导向,约束性、预期性指标相结合。

专栏1  袁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2020年基准值

2025年目标值

五年累计

指标

属性

(一)环境治理

1.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中心城区

31.0

29.5

约束性

乡镇

31.0

29.5

预期性

2.宜春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率(%)

96.7

96.0

约束性

3.地表水省考、国考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比例(省监测断面)%)

79.16

≥79.16

预期性

5.其它九条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区监测断面)%)

95.8

100

预期性

6.地表水Ⅴ类及劣Ⅴ类水体比例(省监测断面)%)

0

0

约束性

7.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Ⅴ类水比例%)

-

按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氮氧化物

6.72

按市下达的任务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

-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

6.3

约束性

氨氮

6.9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9.5]

按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约束性

1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1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14.放射辐射源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0

<1.3

预期性

(四)生态保护

15.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6.森林覆盖率%)

60.15

保持稳定

约束性

17.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不低于国家批复要求

约束性

18.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个)

65

新增60

预期性

(五)人居环境改善

19.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20.生活污水处理率%)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8.53

按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0.0

30.0

预期性

2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约束性

22.宜春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比例%)

0

0

预期性

备注:1. 九条河流指新坊河、草河、三阳河、南庙河、湖田河、天台河、英山河、南源河、清沥江。

2. []表示五年累计提高或下降数。

四、重点任务

(一)结构调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绿色发展才能有效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的制约,在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中占据主动和有利位置。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绿色产业发展倒逼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四大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划定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三区和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价值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1. 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空间管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政策。在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形成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

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根据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袁州区优先保护单元为飞剑潭乡、水江镇。一般管控单元为柏木乡、西岭布果园场、寨下镇、芦村镇、辽市镇、竹亭镇、天台镇、楠木乡、金瑞镇、洪塘镇。重点管控单元为袁州工业园(医药工业园、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渥江镇、湖田镇、三阳镇、彬江镇、灵泉街道、湛郎街道、珠泉街道、化成街道、秀江街道、下浦街道、凤凰街道、新康府街道、慈化镇、新田镇、西村镇、南庙镇、新坊镇。针对不同的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 4 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按照已完成划定的袁州区生态红线,加强生态红线的保护与修复,管控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开发活动。

2. 持续推进结构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在满足城镇化、工业化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定期公告需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时限及企业名单。以“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目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发展。按照产业准入目录和负面清单,严把新建项目产业政策关,做好源头防控,防止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项目转入,强化产业梯度转移中的环境正效应。根据袁州区的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物医药、锂电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兴产业,推动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优化能源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改善全区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升能源清洁化水平。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供应,加强天然气管网和储备设施建设;推进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氢能开发利用。

3. 构造绿色制造体系

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绿色产品生产供给。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管理、绿色服务,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编制绿色产品目录,加强政府和企业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加快绿色标准制定,开展绿色技术、绿色贸易、绿色投融资等多个层次的交流合作。开展重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清洁生产推广应用工程,推进重点工业园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打造一批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

推动循环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行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循环型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综合利用水平。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锂电、医药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清洁生产技术在全行业的推广应用。加强对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清洁生产的评估审核,对达不到行业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能完成的,应当依法关停处理。

4. 积极拓展“两山”转化通道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国内“两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下简称“两山”)转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适合袁州区实际的“两山”转化途径。

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步伐,鼓励园区和企业推进清洁生产、开展绿色化改造。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和标准化体系。积极推行清洁能源,发展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生态优势转化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二)精准发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围绕“保持二级标准”,突出“三个治污”,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在降低PM2.5浓度的同时,遏制O3浓度快速上升),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调减排,大力推进工业废气除尘、脱硫、脱硝工作,推进工业窑炉深度治理,强化施工场地、“三场一站”(煤堆场、物料堆场、散货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治理,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系统观念,遵循客观规律,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政策措施落实,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 加强工业源治理

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增加医药工业园热电联供面积,继续推动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进和烟气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加强对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监督管理,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化对工业氢氯氟烃(HCFCs)排放的监督管理。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严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大力推进源头削减、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和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加快推进汽修喷漆、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机动车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

强化工业恶臭异味治理。开展恶臭异味源的排查工作,建立恶臭异味企业清单,全面开展工业恶臭异味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泵站恶臭异味控制。大力推广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工业污水处理为主的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技术。

2. 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强车辆源头管理。严格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强化新车注册登记审核及环保一致性核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严禁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作业,稳妥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柴油车,严控黑烟车污染,在城区重要出入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

强化机动船舶的管理,防止船舶漏油对河流水库造成污染。

倡导绿色出行。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机制,鼓励公众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构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强政策性引导措施,加大绿色环保出行的宣传力度。

3. 推进面源污染防治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落实在建工地封闭管理和“六个100%”长效机制,对建筑工地按绿、黄、红牌动态管理,设定扬尘治理绿牌工地、黄牌工地和红牌工地,绿牌工地给予通报表扬,黄牌、红牌工地给予相应处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推广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加强堆场、矿山扬尘环境监管,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探索各类防尘抑尘措施,推广使用雾炮、喷淋、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等扬尘防治设施。

强化生活源污染防治。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提高城市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安装率和运行率,推进公共烟道的建设和改造,中心城区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法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控制装修污染,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减少VOCs排放。加强物料堆放管理,禁止露天焚烧等污染行为。加强干洗、汽车维修行业废气排放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管理规定。

加强农业废气污染控制。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探索秸秆多途径资源利用方式,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加快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实施全区域禁烧,落实网格化管理和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减少农业源氨的挥发。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物协同控制。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制定出台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物协同防控措施,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类分时的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着力推动开展臭氧源解析工作。

4. 妥善应对污染天气

制定细颗粒物和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大气环境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和服务产品联合发布、重大大气污染事件联合调查和评估机制、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分行业治理,分源头管控,分时段应对”原则,加强错峰生产力度,不断完善应急减排措施。

(三)控碳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自主贡献,统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突出温室气体减排与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合,坚持大气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等调整,促进低碳生产、低碳建筑、低碳生活,打造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开展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协同管理,以低碳环保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1.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期间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按照江西省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和宜春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及控制方案专题研究,制定袁州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协同管理。探索近零碳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持续推动低碳试点景区和低碳试点社区创建。

鼓励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重点碳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培训,推动企业碳市场能力建设。有序推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推动电力、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加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碳。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深入推进农业、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增效。“十四五”期间要明确重点行业达峰目标,提出行业碳排放标杆引领、标准约束、增量控制等多措并举的手段机制,开展低碳技术项目库建设。能源领域要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使用的比例,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等能源。

2.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推动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管理全覆盖。加大对促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应用的扶持力度。探索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企业排名制度,对碳排放管理先进企业给予激励。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袁州区煤矿目前已全部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消费量已在下降,严格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加强煤炭使用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行天然气、低硫柴油、液化石油气、电等优质能源替代煤,推行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严格环保能耗要求,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研发推广轻量化设计、节能降噪、可拆解与回收、热电联产等技术,推进园区、企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推动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主要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实现产业绿色转型。推进能源智慧化管理,升级改造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实施能源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定实施统一的能源消费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园区节能和系统节能工程,持续开展重点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考核等。

控制交通和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交通工具低碳排放标准,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降低运输能耗强度。大力推广低碳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实现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大城市民用建筑既有建筑的节能供热计量改造。加强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源、建材、化工、医药领域工业过程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3. 构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体系

构建协同减排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全区主要能源行业、高碳排放行业的温室气体监测体系,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逐步整合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体系。

促进企业参加碳市场交易。根据碳市场交易规则,主动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推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加强森林、湿地、农田碳汇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适时参与碳市场交易体系。开展碳排放核查探索实践,积极推动林业碳汇试点工作。发挥碳交易在生态价值转换、绿色金融等方面作用。

推进低碳、零碳、碳中和试点建设。深化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探索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建零碳园区、零碳社区、零碳校园,加快推进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推动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等。

(四)三水统筹,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系统观念,更加注重河流水库流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促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让越来越多的河湖能够“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1. 持续提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

在袁河宜春城区水源地上迁和启用四方井水源地的基础上,做好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十四五”时期,建设完成四方井水库和飞剑潭水库城市供水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对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饮用水水源开展定期监测,切实做好乡镇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进一步完善各级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编制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

2. 实施流域水环境治理

加强工业源头管控。严格环评准入和生态红线保护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的要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做好新建项目的审批。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管控,规范企业在线监控运行。 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实现园区污水收集全覆盖,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继续抓好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减排和治理,同时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截污管道建设,要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

制定袁河流域水质监控及考核办法,开展溯源监测及分析;以新坊、三阳、彬江为重点,积极开展袁河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夯实消灭劣Ⅴ类水体成果,做好隐患水体巩固提升工作,开展彬江英山河、雷河、南源河水质综合治理工程。

3. 加强流域水生态保护

按“一点二线”“三水统筹”的工作思路,做好河流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健全流域综合管理制度,打造河长制湖长制升级版。科学编制(修订)采砂规划,严格采砂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开采。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河湖缓冲带、河湖水域生态修复、中小河治理、城市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加强河(湖)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的建设与保护。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加大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保护水生生物产卵场和洄游通道,继续推进人工增殖放流,使河流的水生生物及物种得到恢复。

4.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考虑经济、社会、资源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平衡区域内的水资源总量。在充分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合理适度的开发利用水资源,以供定需,保障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在满足水量配置条件的基础上,采用质与量相并重的思路、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并重的方式,准确把握水资源状况和用户需水水质的需求。

加强水资源保障。推进中小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新建袁州区江源中型水库、严家冲小型水库。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以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功能为目标,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切实保障主要河流、重点湖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实施流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优化水资源配置与闸坝调控,保障生态流量。围绕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制定近期和远期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的工作目标。依据保障目标和措施,使境内主干流袁河及袁河主要支流天台河、湖田河、南庙河、新坊河、三阳河、草河、南源河等主要支流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采用新工艺、新设备,降低单位工业产品用水量。加强管理,提高工业用水循环使用率。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加大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广节水器具使用,提高公民节水意识。

(五)系统防治,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1.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要根据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企业在项目环评中,要依照技术规范要求,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区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禁止在重点区域新建、扩建、改建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项目,并要求现有污染排放企业依照国家政策要求改造。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

2.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根据全区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区域实施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用途管理,确保措施全面落实。

3. 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按照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区人民政府在申报新增建设用地时,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土地进行治理修复,合格后方可申报用地,不合格的,不予申报用地。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健全污染地块违法再开发利用的联防联控机制,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协同开展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活动监管。规范建设用地有关报告评审,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分类,科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和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建立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严禁开工建设。严格产业准入,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止新增建设项目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4. 推进矿山和尾矿库生态环境保护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严守生态红线,把好矿山环评审批关。对开采矿山,督促企业采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废水污染土壤。开展新坊镇、慈化镇、柏木乡等乡镇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对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工程。

严格尾矿库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退役、现役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环境风险的尾矿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进行除险加固和风险防控,防止溃坝及污染事故发生。

5.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加强对农用地膜的使用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强化日常生活对塑料制品的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推广可生物降解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大力推进企业及居民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动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

6. 加强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将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积极推广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7. 实施地下污染风险管控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和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工业园区和生活饮用地下水监测考核点位,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明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区和优先防控区,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和管控机制,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管控。整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地下水监测井,健全相关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推进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防止地面沉降,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管理。强化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防渗处理。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力度,遏制地下水污染。

8. 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推进重金属重点行业综合防控。科学确定涉重金属产业园发展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新建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入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优化涉重行业产业结构,实施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排污强度管理。加大对铅蓄电池、电镀、重金属加工等涉重行业的检查力度,严防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

继续削减重金属污染减排量。一是严把涉重金属工业企业环评审批关,实施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总量消减制度,从源头控制重金属污染;二是提高现有涉重企业工艺、设备,末端治理水平,减少重金属排放量;三是按循环经济要求,招商引资消纳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在生产过程消化重金属污染物。

(六)强化管理,统筹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噪声功能区管理。采取技术、法治等综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优化城市道路布局,建设城市环城道路及立交桥,改善城市道路拥堵状况。以整治交通干线敏感点为重点,加强机动车禁鸣和防噪降噪措施;限制大型机动车辆运行的时段、范围和线路,并加强机动车禁鸣执法与宣传,减少交通噪声扰民现象。强化夜间施工环保管理,实施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建立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探索建立新的噪声管理手段,研究开展噪声实时地图开发建设,不断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宣传力度,鼓励采用低噪工艺和设备,推动公众参与和群众自治,减少噪声扰民,打造宁静社区。

(七)保护优先,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将袁州区的农田生态系统、园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人工草地系统列入生态修复和建设进行总体考虑,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开展生态环境大普查,摸清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因地制宜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1.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森林、湿地、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河流、湖泊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打造生态文明发展样板。充分发挥生态文明示范的引领作用,深化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在现有65个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再创建12个生态乡(镇)、48个生态村。强化后续监督与管理,巩固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宣传推广现有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

2. 做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实现源头减量。开展产废行业绿色设计,在生产过程充分考虑后续综合利用环节,切实从源头削减大宗固废。大力发展绿色矿业,鼓励采矿企业利用尾矿、共伴生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动实现尾矿就地消纳。开展能源、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装备,降低大宗固废产生强度。推动尾矿、医药等大宗固废产生过程自消纳,为综合利用创造条件。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和拆除垃圾原地再生利用,实施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开展对非煤矿山生态损害调查评估,督促企业做好矿山开采破坏生态修复工作。

3.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强化天然林保护,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启动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打造林长制升级版,严格控制林地转化为其他用途用地。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山上造林更新、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公益林保护、古树名木保护、高速公路生态景观带建设、生态文明村风景林建设七大工程。加快生态公益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调整和优化林分结构,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丰富物种数量。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严守湿地保有量红线,确保湿地保护率不减少,加快各类型小微湿地建设步伐。加强袁河、重点水库、江河干流地区和城市规划区域的湿地保护。加大湿地生物资源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水平。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等保护与建设,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物种资源入境管控,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抢救性迁地保护。

4. 全面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正确价值理念和消费观念,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的社会意识。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服装、绿色饮食、绿色家居、绿色休闲。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强制淘汰高耗低效产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行公交优先,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八)整治环境,服务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严守耕地红线,严格管控以种植业、畜牧和水产养殖为主的农业面源污染,推动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老百姓留住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1.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优化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大力构建生态有机绿色农业体系,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特色产业扩面、提质、增效,重点打造油茶、竹类、森林药材、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用节肥、节水、节药、节能等先进绿色生产技术、设备和模式。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农业循环生产、清洁生产,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制造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区域。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农用优先,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发挥好秸秆耕地保育和种养结合功能。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秸秆等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推进生物质天然气在工业领域应用。不断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鼓励利用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炭基产品、聚乳酸等,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鼓励农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积极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建设一批太阳能利用工程。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融合推进农村生态产业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大力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推进林下经济,推广畜禽水产养殖与农林种植协同循环利用模式,探索打造“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继续支持“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和新产品开发,培育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壮大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总结和推广一批农村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探索一条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结合的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2.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工作。加强农业污染源调查,逐步摸清化肥农药实际使用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对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兽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推广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以高效低毒低残留低剂量农药替代高毒低效高剂量农药,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采取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科学用药等环境友好型措施来控制有害生物的有效行为,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以专业化统一防治替代千家万户分散防治,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快构建现代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推广现代精准施药技术,以现代高效施药机械替代传统低效施药器械,实现农药减量控害。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加强畜禽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畜禽和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的设施化水平,开展密集散养区粪污集中收集,推行畜禽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市场化第三方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畜禽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推广节水设施设备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源头废弃物减量;推广养殖场废弃物因地制宜采用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肥料化、资源化利用的新途径;推广第三方处理模式,培育一批独立运行的生物能源、有机肥厂,最大限度地使畜禽养殖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和清洁能源。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打造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示范工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财政保险联动机制,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保障处理中心健康运营。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依规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养殖。开展连片池塘养殖尾水集中处理模式,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到2025年,力争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遏止。

3.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引领,梯次推进,逐步落实袁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率先完成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分散居住村庄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项目单元,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农村,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处理或分散处理或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并定期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厕、改厨、改圈相结合,逐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与推广,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建立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运维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采取委托运营和第三方监管、政府依效付费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积极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建设一批有机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积极发挥村民在垃圾治理过程中的参与作用和监督作用。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科学制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持续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生态振兴。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质量,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等专项提升行动,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新时代“五美”乡村,到2025年全区基本完成宜居且不迁并的村组整治建设,全域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清洁家庭)分别达到全区总数的30%、30%、20%以上。

(九)风险防范,守好环境安全底线

1. 完善环境风险管控机制

完善环境风险发生全过程监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区域环境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控工业企业实时监控体系,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推动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查处涉重、涉化工违法企业,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规范、不运行、偷排、漏排现象,将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常规环境管理。

强化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完善区级环境应急机构指挥系统,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实施环境应急分级响应,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和指挥协调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推进建立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区、应急物资储备等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预案演练评估制度,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

2. 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严格核技术许可,优化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核心,全面提升辐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健全完善区级辐射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降低辐射环境风险。创新监管方法手段,规范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完善放射源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应用,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全部落实许可管理。严格废旧放射源监管要求,废旧放射源依法及时送贮,确保废放射源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加大电磁辐射管理,贯彻落实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电磁辐射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城乡特别是人口集中居住的城镇、重点控制区场强控制在国家标准内,保障公众健康。

3.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安全处置

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确保废物安全处置。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做好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逐步健全危险废物监管网络。完善危废产生单位的建档工作,动态监督危废产生单位及处置单位的情况。对全区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分布等进行分类统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属地责任,从严控制区外无利用价值危险废物转入我区,确保危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监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内部收集和贮存,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体系。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大力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提升废铅酸蓄电池等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水平。加快完善多元化回收网络体系。根据我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处置现状,继续依托有关企业和市场化机制,完善多元化回收渠道,建立社区回收网络、区域回收中心等,加快形成多元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

提升废矿物油环境管理水平。完善废矿物油收集转运机制,规范全区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行为,规范废矿物油收集许可证颁发,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废矿物油行为,提升废矿物油环境管理水平,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4. 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

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处置全过程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完善监测设施,完善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国家优先控制化学物质名录,对在生产、使用、消费过程中污染风险高的新化学物质,禁止其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流通。对高风险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

(十)深化改革,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 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领导责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管理领导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环境管理负总体责任,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管理承担具体责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完善宏观治理环境政策。落实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环境政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要求,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和环境处罚的执行力度,重点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排污企业应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治理技术创新,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提高环境治理绩效,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做好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

2. 推进多元化的环境治理模式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偿,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配套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通过对口支援、产业园区共建、增量受益、社会捐赠等形式,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激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对未尽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依法予以处罚。采取财税优惠、荣誉表彰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标准的环保目标。

强化社会监督。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利用污染设施公众开放日、环保大讲堂、“六进”活动(生态环境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微信、微博、来人来电等环境信访投诉渠道。鼓励实行有奖举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

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鼓励公众对政府生态环境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及时沟通、平等对话协商解决的机制和平台,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在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行、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等领域推行第三方治理。以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行、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各类资本进入生态环保市场。创新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鼓励电力、化工、采矿、纺织、造纸、畜禽养殖等行业企业将环境治理业务剥离并交由第三方治理。

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坚持自主创新、支撑发展、重点跨越、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对环保工作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开展环境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建设环境保护决策科技平台。大力开发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市场培育,将相关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产品和服务,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鼓励环境设施的社会化建设运营,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研发与咨询、环境工程服务、环境风险管理为重点,推行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提供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完善工程总承包+系统托管运营(EPC+C)、项目管理承包(PMC)等运营机制。进一步明确第三方治理项目的绩效考核体系,减少项目在运营期的争议。

推动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大环境监测与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特别是重点业务领域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

五、实施重大工程,落实规划任务  

按照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精准识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焦“十四五”期间袁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围绕碧水保护、蓝天保卫、净土和农村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四方面,初步设置12个重点工程,各类重点工程情况如下。

(一)碧水保护

1. 宜春市袁州区袁河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工程(一期、二期)

从袁州新城(下浦金桥)至彬江镇(彬霞村),全长约18.5公里,主要包括修筑河堤,河道疏浚,沿河路延伸,一江两岸景观打造,沿河特色农业、新农村建设,沿河企业提升改造工程,沿河环境整治,沿河污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 新坊河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河滨缓冲带修复工程、河流生态修复工程、面源污染拦截工程、水源涵养林修复工程等。

3. 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

在慈化镇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建设日处理废水2千吨污水处理厂。

(二)蓝天保卫

1.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推进脱硫、脱硝、除尘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开展对辖区内砖瓦窑、瓷土矿、水泥行业等重点废气排放单位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程

开展家具、医药、化工、石化、金属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三)净土和农村污染防治

1. 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

袁州区继续开展污染土地调查,对已污染的土地进行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

2. 矿山综合治理工程

开展全区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坚决遏制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违法乱象,禁止滥采乱挖采石,对无采矿证或采矿证到期的砖瓦窑企业、机制砂企业、采石场予以关停处理,并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生态修复。

3. 袁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按照《袁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袁州区所辖20个乡镇的村完成47037户,174821农村人口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完成总任务31.94%。

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或处置场建设工程

目前,宜春市没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暂存或处置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部分进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随着宜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立,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多年后,已经关闭,因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已提上议事日程,在“十四五”时期,创造条件,力争建设一座使用十年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或处置场。

(四)生态环境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

1.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加强袁州生态环境监测站软硬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袁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逐步完善PM2.5、PM10、O3、CO、NO2、SO2六参数监测设备;强化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VOCs)排放、涉工业窑炉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推动工业园区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体系;推进移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监测能力;推进彬江、渥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配备小型无人机、管道机器人、水质快速检测仪等先进执法设备,完善非现场智能监管模式。

2. 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及在线监控设备加装工程

持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实现重点污水处理厂加装在线监控设备,实现与区监控平台联网运行。

3. 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程

在已创建6个生态乡(镇)和59个生态村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袁州区拟新创建12个生态乡(镇)和48个生态村。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规划实施职责

落实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规划的责任,将环境质量目标、污染减排目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目标等分解到各级人民政府,分级、分层分解落实环保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对保持并改善本行政辖区内环境质量要做到“守土有责”,对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强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促进区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全方位合作形成合力。

(二)完善环保资金投入机制

实现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理清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把生态保护和监管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提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费政策,创新环境金融产品。优化调整环境保护投资途径,提高环保投资决策分析能力,及时公布环境治理工程、环保技术需求等,完善有关政策,引导社会投资环保。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到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推进试点示范引领

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各种生态文明模式的创建活动,提高创建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注重创建的区域平衡性,加强创建与环保重点工作的协调联动,强化后续监督与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现有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

(四)建立规划实施考核制度

建立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约束性指标和激励性指标。体系应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标,指标既要反映环境质量的好坏,又要便于操作。环保考核指标应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对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分年度对分解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和区直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把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核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建立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调度、中期评估、终期考核机制,严格实施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到位。2023年对规划任务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对本规划进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报送区政府,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图片解读:袁府发〔2022〕2号 关于印发《袁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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