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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发〔2023〕7号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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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1026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11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22〕24号)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方针,全面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进一步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控制和消除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为总体目标。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中心城区顺利通过第四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面推动卫生乡镇创建,全区卫生乡镇覆盖率持续提升。深化健康城市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创建行动,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国家试点。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全民,构建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

三、组织机构

调整袁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称区爱卫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胡  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傅  鹏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  宜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邹  炜  区政府办副主任

京方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易绍连  区教体局局长

廖文丙  区工信局局长

刘  斌  袁州公安分局副局长

施学明  区民政局局长

汤冬根  袁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彭家伟  区住建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德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  妮  区商务局局长

徐  海  区卫健委主任

张家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德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晏辉群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翟长云  区卫健委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区爱卫会委员,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承担全区爱国卫生日常协调工作,由徐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翟长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爱卫会委员若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夯实健康袁州基础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不断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完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1.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解决环境卫生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联的“急难盼愁”问题,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满意度。加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餐饮行业、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提升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水平。紧密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全面推动卫生城镇创建。按照“积极推动、重点扶持、严格把关”的原则,创建一批基础条件好、创建意愿强、群众满意度高、具有地方特色的国家、省级卫生城镇。严格把握标准,提高卫生乡镇创建质量,发挥农村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力争全区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30%以上,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50%以上。推动卫生乡镇由自愿申报转型为全域创建,以卫生创建为载体,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卫生城镇品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委、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袁州生态环境局等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不断深化健康袁州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国家试点,推动各部门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针对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和主要健康问题,出台和完善城镇健康教育、社会保障、食品药品、交通道路、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推动乡镇开展健康乡镇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下沉,着力推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工信局、区妇联、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持续加强社会控烟力度。推动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率达到100%,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并设置禁烟警语和标识,车站等候室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实施全面禁烟,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良好社会风气。商品流通经营行业严格遵守广告法规定,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推进医疗机构开展戒烟服务,规范二级以上医院戒烟门诊建设,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和简短戒烟干预服务。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为戒烟和烟草依赖诊治提供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打造美丽宜居袁州

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 实施城乡环境整治。持续抓好通道沿线环境整治,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着力建设美丽通道。抓好农贸市场、车站、建筑工地、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村庄及其周边、公共厕所、小餐饮店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门前三包”制度,进一步落实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大力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好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提升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和保洁水平,做到路面及人行道、边沟、绿化带、窨井口清洁无污物,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放,果皮箱干净不满溢。城区主、次干道每天机械化清扫冲洗,每天12小时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人行桥面、阶梯及人行道应随脏随扫,适时冲洗,地面见本色。结合美丽乡镇建设,定期开展村庄清洁活动,持续开展“三清两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加强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管控,进一步改善村庄公共场所和群众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河道巡查,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袁州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全面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行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实行统一监管、乡镇属地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市场化建设运维模式。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袁州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袁州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进一步做好农村改厕数据管理,加快完善区、乡镇、村三级改厕技术指导网络,加强专业施工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各级农村改厕工作人员和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标准意识,力争区级有1支施工队伍、每个乡镇有1名技术员、每个行政村有1个改厕明白人。大力开展城乡农贸市场、客运站、旅游景点、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卫生整治,将乡村公共厕所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促进城乡公用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改善。全区中小学校、农贸市场、政府机关、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旅游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客运站、加油站、村庄等场所的公共厕所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的要求。做好农村厕所粪污、养殖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统筹衔接农村厕所(含各类公厕和户厕)的尾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袁州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保障饮用水安全。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100%。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逐步减少小型、分散式供水。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完善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控制,逐步在全区构建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定期监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公布水质监测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袁州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抓好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确保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原料规范放置和储存。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提倡分餐制。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的关注点、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食品的抽检监测,加快推进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委等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正面宣传教育,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新方式,在全区营造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氛围,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10. 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加强区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培养健教队伍,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宣传健康知识,培养居民良好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等多种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载体,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含中医药知识)“六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一十百千万十万活动”,即“做实一个健康主题惠群众,举办十场全民健身运动会强身体,评选百名健康达人作示范,组织千次健康服务活动提素养,倡导万名爱卫志愿者齐上阵,发动十万袁州家庭广参与”活动。通过爱国卫生运动手势舞、袁州武术健身操、健步走、趣味运动会、科普演讲比赛、大合唱、卫生日大型宣传活动等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以创建健康城市为载体,组织开展“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村/社区、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达人”评比活动,夯实健康袁州建设的基础。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和平、乐观积极的社会心态,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和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区妇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深入推行“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夯实“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四大健康基石,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多消毒、喝开水、吃熟食、拒食野生动物”“疫情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分餐制、公筷公勺、不相互夹菜”等文明就餐行为,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不断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推动电子健康档案进文明实践站,针对妇幼、青少年、大学生、职业人群、慢病人群等群体关注和易发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结合“双减”政策,加强学生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有效防控学生近视、肥胖、网瘾等问题。鼓励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社区均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锻炼活动,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推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清洁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倡导珍惜水、电、气等资源,拒绝食物浪费,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袁州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支撑保障

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强化法治保障和信息支撑,高质量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13. 加强法治保障。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工作要求。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进一步明确爱国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方法、管理措施和各方责任。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委等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创新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以爱国卫生专干为主,以由家庭医生、社区工作者、物业、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兼职爱卫队伍为辅,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与互助小组,将爱国卫生职能任务下沉到每个社区(村)、每个居民(村民)小组、每个城乡网格,形成社区治理共同体,自助互助与群防群控相结合,提高防控公共卫生风险能力,增强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周末卫生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卫生大扫除,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日常生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作用,结合袁州“志愿者之城”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落实志愿者礼遇办法,调动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性,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推动志愿服务覆盖到城市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营造志愿文化氛围,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将新技术、新媒体运用到爱国卫生工作中,提高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委员会制度,开展政策项目评价效果分析。通过政府购买健康管理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健康细胞打造、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病媒生物防制等专业性工作,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加强病媒生物防。疾控部门要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持续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技能培训和职业培训,指导基层工作人员掌握科学防治技术。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建设,重点推动中心城区、集镇公共外环境和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市场化。坚持每年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和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做好常态化消杀工作,并根据虫媒传染病防控形势做好应急消杀工作,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党委、政府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爱国卫生机构、单位和个人,采取奖励、补助和政策倾斜等方式予以支持和鼓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工作保障

建立与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爱卫会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谋划部署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推动成员单位整体联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细化工作安排,实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本领域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保障,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各级爱国卫生工作专职机构职责,构建协调一致、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要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将爱国卫生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对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健康教育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卫生乡镇创建、健康细胞建设等给予经费保障。

(三)严格督导考评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每年12月10日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总结报告报区爱卫办(联系人:聂海翔,联系电话:7201700,电子邮箱:375561532@qq.com)。区爱卫会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综合考评,有关考核内容将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

附件:1. 袁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2. 袁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袁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袁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爱卫会)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一、性质及组成
    区爱卫会负责领导、协调全区爱国卫生工作。
    区爱卫会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区政府批准。主任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委员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内区爱卫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经区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爱卫办)审核后报请区爱卫会主任批准。
    二、基本职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健康中国行动和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推动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等单位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协调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及健康“细胞”建设,加强社会健康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指导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重点疾病防控及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三)协调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卫生条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四)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组织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五)推进爱国卫生立法工作,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三、工作方法
    (一)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任务,每年年初制定计划,年终报送总结。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表彰或通报表扬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三)坚持科学指导,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多部门、多领域专家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适宜技术和典型经验。
    (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效果评价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加强工作督导。研究制定工作规范和标准,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动态,反映各地工作情况。
    四、工作机构
    区爱卫办设在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承办区爱卫会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表彰奖励等事项的督办,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起草文件,承办会议。
    五、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爱卫会主任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区爱卫会全体成员参加。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爱卫会主任或区爱卫会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区爱卫会相关成员参加。
    (三)联络员会议。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间协调联络工作。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爱卫办主任不定期组织召开。
   六、公文办理制度
    (一)区爱卫办负责区爱卫会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二)区爱卫会文件。对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提出指导意见,发布区爱卫会重大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工作计划,部署全区爱国卫生重要工作,表彰或通报表扬具有重大意义的先进典型等文件以区爱卫会文件印发,由区爱卫会主任签发,或经区爱卫会主任同意后,由区爱卫办副主任签发。
    (三)区爱卫办文件。印发贯彻落实以区爱卫会名义发布的爱国卫生工作重要决定、政策、标准、规范等的具体实施意见、措施、办法、规定,印发各项工作管理规定,部署开展爱国卫生重点工作,调整区爱卫办人员及其职责,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发文等,以区爱卫办文件印发,由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四)区爱卫办函。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商工作,征求有关部门或地方爱国卫生机构对相关工作的意见,下发以区爱卫办名义召开的会议或开展调研、培训等通知,部署开展区爱卫办日常业务工作,请地方爱国卫生机构报送材料、数据等,邀请、抽调有关专家,以区爱卫办函印发,由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附件2

袁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全国、江西省、宜春市爱卫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结合我区爱国卫生工作实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称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履行以下职责:                         

一、共同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紧紧围绕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主题,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管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

1. 加强各级爱卫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2. 按照区爱卫会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

3.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病媒生物防制等活动,落实工作任务。

4. 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按照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健康细胞创建活动。

5. 积极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爱国卫生评比竞赛活动,树立爱国卫生先进典型,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排名不分先后)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直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和协调指导。把爱国卫生工作重大问题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意见、办法和方案。把爱国卫生重点工作列为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内容,适时进行考核讲评。

区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先进典型,加强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和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体单位做好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区教体局: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改善学校教学和住宿卫生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督促学校设置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教育和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对中小学生近视、肥胖问题组织开展健康干预。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引导体育活动场所经营主体主动配置医疗急救设备。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区工信局:支持建设健康企业,在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时,推进健康政策融入。

袁州公安分局:积极参与支持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
    区民政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市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列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内容。配合推进健康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性机构的爱国卫生工作。

袁州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
    区住建局:在拟订、组织实施城市建设计划工作体现卫生健康方面要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当中。指导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督促物业企业抓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做好道路和城市交通运输工具及客运场站的卫生环境整治。组织指导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场所、各类运输工具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利用本系统、本行业的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厕所粪污、养殖业废弃物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做好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推进农兽药残留综合治理。配合做好血吸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
    区商务局:加强城乡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推进农贸市场超市化建设。协调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和经营单位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指导和督促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发生重大疫情、灾情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资供应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拟订全区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爱国卫生有关工作规范。牵头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健康宜春行动,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组织实施饮用水水质监测,协调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健康活动。协助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指导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重点疾病防控及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健康教育,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依法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负责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监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城市化管理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管养等各项工作。负责城市环卫工作,加强主次干道、街巷路面、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及公共厕所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有序推动智慧城管建设。指导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置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加大占道停车场设置管理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落实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机制,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和市容市貌整体水平。
    区融媒体中心:准确及时做好爱国卫生运动权威信息发布和解读阐释,全面反映我区爱国卫生运动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挖掘正面典型,积极宣传爱国卫生的先进典型和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予以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把好视听网络等健康栏目关,加强新媒体传播,提高爱国卫生运动报道影响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属地化管理职责,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划计划,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队伍建设,爱卫会办公室机构、人员、经费、办公设施满足工作需要。加强本辖区环境与卫生整治,净化、绿化、美化城乡环境,保证公共场所卫生清洁。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病媒生物防制和无烟环境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增强本辖区居民文明健康素质,大力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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