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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发〔2023〕6号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袁州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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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袁州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袁州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2023915

袁州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赣府发〔2023〕1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宜府发〔2023〕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重点行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固底板、补短板、扬优势,全方位、全要素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促进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质增效,为建设健康袁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七大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疫情防控能力基本达到大规模疫情应对处置要求。到2024年底,公共卫生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信息化等内涵式发展要素得到强化。到2025年底,建立适应时代新要求、满足群众新期盼、体现袁州特色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城乡区域资源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更趋均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健康袁州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1.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水平,加强实验室建设,布局实施区域公共卫生检测中心项目,不断优化传染病快速诊断和溯源网络。到2024年底,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设立公共卫生科(室)。补强传染病防治能力,推进宜春市皮肤病防治医院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依托现有条件储备应对突发传染病防控所需的集中隔离资源,优化集中隔离资源的统筹调配,完善梯次储备方案。到2023年底,按照不低于每万人(本文中的人口数均指常住人口数)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三级流调队伍配备。(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袁州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进区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性疾病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符合独立的传染病专区要求,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80张;做好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强化综合医院、定点医院中西医共同参与、全程协作、共享资源的紧密型、常态化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积极吸纳中医临床科室人员参加救治,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定点医院管理制度,推动中医药及早、全程、深度介入诊疗全过程,落实“有团队、有机制、有措施、有成效”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高临床救治效果。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规范重症救治床位(含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设置管理,加强呼吸、感染、重症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加强全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疫情治疗药物、医疗资源储备,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应急抢救设施设备等储备。(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4. 推进区级综合医院建设。推进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加强与宜春学院的合作共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泌尿外科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示范学科”。(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卫健委财政局、委编办)

5. 遴选培育临床重点专科。以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基础,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重点向重症医学、呼吸、感染等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和急诊、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专科倾斜。(责任单位:区卫健委财政局)

6. 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积极配合市急救中心,全面提升全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宜春袁州现代医院、袁州区慈化镇中心卫生院、袁州康立医院等四个急救分站建设。到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指纳入辖区120统一调度的车辆),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合理配置救护车随车工作人员,确保人车适配、满足转运需要。(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

7. 加快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门诊)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全区精神专科医院均设立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委政法委、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8. 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托区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开展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到2024年底,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的硬件条件。建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深化区域综合医改,探索推进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积极申报市级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新核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探索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推进乡村一体化和“乡聘村用”,“乡聘村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卫健委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到2025年底,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区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加强三阳镇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实施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推进慈化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实施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累计建设8—10个基层特色科室。(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1. 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充分发挥热敏灸等中医药服务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优势。依托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宣传推广治未病理念,规范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力争到2025年底,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完成工作室项目任务,累计培养6名以上继承人。至少5家基层医疗机构成为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成员单位。在基层特色科室建设中中医特色科室占比达50%以上。乡镇卫生院治未病科实现全覆盖,群众治未病理念普遍推广。(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12.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师。到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遴选5家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 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以“赣十味”“赣食十味”等道地药材为重点,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到2025年底,定制药园达到2个。着力推动中医药向健康旅游、食疗产业、康养产业等领域跨界延伸,到2025年底,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至少达到1个。(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4.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网络,提高婚检率,提升婚检优检质量。实施免费出生缺陷防控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促进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探索建立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为龙头、“向日葵亲子小屋”为基础的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建成袁州区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向日葵亲子小屋”。(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计生协、区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 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重点依托公办幼儿园延伸开设托班,支持普惠性社区托育中心建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到2025年底,区本级建立至少1所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推动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完成袁州区妇幼保健院搬迁和改造,并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推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区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市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17. 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建设,推动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建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鼓励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与省内外老年医学专业王牌科室搭建合作平台,促进老年专业科研能力的提升。(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 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培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资质能力,提升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治服务水平,借助市级能诊断优势,不断完善县级医疗机构能体检、乡镇街道能康复的职业病诊疗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集检查、诊断、救治、康复、科教为一体的职业病诊疗中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专业技术骨干和专家,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学会协会、高等院校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病防治建设,增强职业健康力量。2023年底,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力量,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在有需求的地区,依托乡镇卫生院建设尘肺病康复点。到2025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 提升家庭(青春)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推动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建设和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23年底,建成1个省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实现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捷就医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底完成1个省级“暖心家园”建设。加强青春健康阵地建设,探索亲青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建设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青春健康俱乐部)2个。(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计生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 提升个人健康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健康袁州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加强袁州武术操宣传推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手势舞、健步走、大合唱、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引导干部群众主动学习健康管理技能,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结合袁州“志愿者之城”建设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就餐、文明出行等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医疗志愿者进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干部群众传授健康管理知识,建立健康档案,帮助群众做好自己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人才培养和医教研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21. 实施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省内外知名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通过特设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特殊顾问、名医工作室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组织医疗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力争到2025年底培训3-5名左右的医疗管理人才。加大全科、儿科、公共卫生、感染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引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做好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22.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的培养力度,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定向培养模式。完善高等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深度融合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共卫生教学实践基地。切实保障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和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需求,到2025年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到2025年底,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骨干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23. 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社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争到2025年培养10-15名全科医师。依托全市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及市卫生人才服务团项目,力争到2025年培养3-5名全科中医医师。(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24. 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基础,申报建设1个市级临床教学培训基地。每年培养10-15名合格住院医师,重点加强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开展师资培训,重点打造骨干师资、考官、评估专家队伍。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到2025年底,力争建设1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提升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老年健康、婴幼儿照护等相关专业。(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25. 加强医学创新能力建设。争取建设医药领域全省重点实验室,推进完成医疗、医药领域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完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资源统筹机制,力争到2025年底,建设1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整合重组现有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平台,遴选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为领先学科、呼吸内科为重点学科、泌尿外科为特色专科。创新中医药科技项目立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科技+中医药”科技项目联合立项机制。具备科研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年度总收入的2%。(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发改委)

26. 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加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加强日常生物安全的监督,规范病原微生物检测中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及操作程序。(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七)“智慧卫健”能力提升行动

27. 推进“智慧卫健”应用建设。加快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到2024年底,全区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90%,智慧管理评估率达70%。依托赣服通等开展聚焦公共卫生、医院管理、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人口家庭管理等业务领域的全区卫健行业便民服务建设。到2025年底,在全省统一框架下,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推广“智慧托育”、“云上妇幼”、“智慧卫监”应用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

28. 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协同。依托省数字健康云平台,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全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加强、乡两级卫生健康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推进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应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地区延伸。2025年底前,在全省统一框架下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推广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调阅应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市监局、区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高质量谋划、高效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凝聚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政策支持,落实要素保障。按照卫生健康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大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入模式,动员社会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以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不断优化执业环境,保障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统筹推进,加强督导考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区卫健委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靠前主动服务。强化考核评价,总结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袁州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袁州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重点项目

建设目标

1

推进区级综合医院建设

到2025年底,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基本建成。

2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到2025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

3

提升全区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到2025年底,建设区级传染病救治专区。

4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到2025年底,力争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

5

申报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

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

6

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到2025年底,全区累计建设8-10个基层特色科室。

7

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到2025年底,实现区本级建立至少1所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

8

强化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到2023年底,借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力量,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在有需求的地区,依托乡镇卫生院建设尘肺病康复点。到2025年底,袁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

9

重点支持普惠性城市社区托育中心建设

到2025年底,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

10

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力争到2025年底,建设1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整合重组现有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平台,遴选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为领先学科、呼吸内科为重点学科、泌尿外科为特色专科。

11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项目体系建设

建立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到2023年底,建成1个省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

加强青春健康基地建设。到2025年底,建设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青春健康俱乐部)2个。

加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1家省级“暖心家园”建设。

探索建立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为龙头、“向日葵亲子小屋”为基础的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力争建成袁州区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向日葵亲子小屋”。

12

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

建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性疾病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独立的传染病专区的要求,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80张。

13

健全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

14

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质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15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升级改造建设

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

16

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

到2025年底,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

17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

到2025年底,推进慈化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18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到2025年底,完成区妇幼保健院搬迁和改造,并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19

加强合格住院医师培养

每年培养10-15名合格住院医师。

20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到2025年底,全区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21

加强基层中医馆内涵服务建设

到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遴选5家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

22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到2025年底,全区精神专科医院均设立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

23

推进定制药园项目建设

到2025年底,定制药园达到2个。

24

推进“智慧卫监”应用建设

到2025年底,在全省统一框架下,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推广“智慧卫监”应用建设。

25

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到2025年底,力争培养10-15名全科医师。

26

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建设

到2025年底,力争建设1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

27

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到2025年底,区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市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

28

推进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建设

到2025年底,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至少达到1个。

29

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项目

到2025年底,培养医疗管理人才3-5名。

30

推进“智慧托育”应用建设

到2025年底,在全省统一框架下,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推广“智慧托育”应用建设。

31

建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

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32

开展基层对口支援项目

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33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到2025年底,全面实施免费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4

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建设

区级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

35

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

到2025年底,100%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

36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省内外知名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

37

推进“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

到2024年底,全区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90%,智慧管理评估率达70%。

38

袁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袁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

39

宜春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建设项目

推进宜春市皮肤病防治医院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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