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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发〔2024〕7号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袁州区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十一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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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袁州区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十一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袁州区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十一条措施(试行)》(区工信字〔202445)予以废止。

(此件主动公开)              20241121

袁州区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十一条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江西省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宜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提出如下措施:

1. 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入企诊断,对获得江西省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认定的企业,原则上按L3、L4级每家企业1万元的标准,L5 级(含)以上每家企业2万元的标准进行支持

2. 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提档升级,在省市实际奖补的基础上,依据提档升级结果企业进行支持。对通过项目改造达L3级的企业支持1.5万元,达L4级支持2万元,达L5级支持2.5万,达L6级支持4万元,达L7级支持6万元,达L8级支持8万元,达L9级(含)以上支持20万元。企业完成改造的先给予80%政策支持,上云后再给予20%政策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提档升级,均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诊断报告,改造完成后的等级评定,由区工信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确认。

3. 支持企业打造国家级示范标杆。对首次获评国家数字化转型领域标杆的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省市实际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配套支持10万元。

4. 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数字领航”企业。获得省级“数字领航”企业,在省市实际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配套支持10万元。

5. 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小灯塔”企业。对首次获得省级“小灯塔”企业,在省市实际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配套支持10万元。

6. 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数智工厂”。首次获得省级“数智工厂”企业,在省市实际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配套支持10万元。

7. 支持制造业企业争创数字化转型标杆。对首次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每户由区财政配套支持3万元,首次获评5G工厂、5G+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示范、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每个项目支持10万元。

8. 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支持袁州产业园争取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成为工业互联网园区,在省级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配套奖补不超过1000万。积极将袁州产业园打造成为工业互联网园区标杆、数字化转型标杆开发区、数字化转型优秀开发区。

9. 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在省市实际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配套支持10万元支持企业接入市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持续使用,对企业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量及解析量均达100万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10. 支持企业两化融合示范及贯标。对首次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在市级实际奖补的基础上,三星级区财政配套支持5万元、四星级区财政配套支持10万元、五星级区财政配套支持15万元。对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业互联网平台贯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及数据管理成熟度贯标(DCMM)证书的企业,在市级实际奖补的基础上,AA级(或二星级)区财政配套支持5万元、AAA级(或三星级)及以上区财政配套支持10万元。

11. 支持数智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袁州区数字化诊所,区财政给予10万元的支持。区财政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所需专家评审、监理、贯标等级评价等支持70万元。

本措施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12月31日。除获国家标杆外,企业各类标杆奖补选取最高一档进行支持,不重复享受,企业等级水平参考《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南》。纳入袁州产业园统计的企业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奖补、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配套资金由袁州产业园承担,其它奖补由区本级承担,如市级奖励已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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