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宜春市锦恒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
金鼎采石场等3家矿山企业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关闭宜春市锦恒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金鼎采石场等3家矿山企业的请示》(袁应急字〔2023〕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意关闭宜春市锦恒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金鼎采石场、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柏木分公司(柏木熔剂灰岩矿)和袁州区寨下乡汪家岭溶剂石灰岩矿3家矿山企业。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柏木乡人民政府、寨下镇人民政府依法将上述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关闭到位。
三、企业证照未注销的,请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范围注销其相关证照。
四、公安部门停止批供民爆物品,并清理收回剩余民爆物品;供电部门停止供电;人社部门负责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五、实施关闭矿山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做好拆除设备、抓好矿山环境治理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处理工作,做好企业业主、员工和有关人员思想工作,排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关闭矿山基本资料情况、证照注(吊)销、职工安置、停止批供和妥善处理民爆物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图件、关闭影像等相关资料统一交区应急管理局整理成卷,并存档备查。
特此批复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