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州区飞剑潭乡山塘村等2个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袁州区飞剑潭乡山塘村等2个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下达立项批复的请示》(飞府文〔2024〕3号)收悉。依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2〕27号)的规定,结合踏勘意见,在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项目资金预算评审的基础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袁州区飞剑潭乡山塘村等2个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立项。
二、该项目位于飞剑潭乡山塘村、柘源村。
三、该项目申报建设规模3.9327公顷,预计提质改造3.4475公顷(全部为水田),预算总投资104.07万元。
四、该项目工期预计从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5月25日。
五、你乡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赣国土资发〔2006〕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2〕27号)、《袁州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管理办法》(袁府办字〔2018〕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袁府办字〔2023〕16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依据复审后的规划设计的资金预算,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施工监管,切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该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和图斑号为:
图幅号 |
图斑号 |
G50H005003 |
207/0103 |
G50H004005 |
788/0103、800/0103 |
G50H004006 |
800/0103 |
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