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唐科同志任袁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第一副主任、袁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潘卫同志任宜春袁州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晏招平同志任袁州区商务局副局长;
唐剑华同志任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袁州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
陈杰同志任袁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康心馨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寨下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玲平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天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嵩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飞剑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秦辉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水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思琪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柏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熊旸帆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洪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浩伟同志任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洪塘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星亮同志任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袁州产业园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彭东同志的袁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第一副主任、袁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发云同志的袁州区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主任职务;
陈琳同志的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汪雯同志的袁州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孙文燕同志的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兰香同志的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袁州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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