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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袁府字〔2024〕31号 关于唐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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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唐科同志任袁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第一副主任、袁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潘卫同志任宜春袁州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晏招平同志任袁州区商务局副局长;

唐剑华同志任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袁州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

陈杰同志任袁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康心馨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寨下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玲平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天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嵩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飞剑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秦辉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水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思琪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柏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熊旸帆同志任袁州区司法局洪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浩伟同志任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洪塘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星亮同志任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袁州产业园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彭东同志的袁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第一副主任、袁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发云同志的袁州区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主任职务;

陈琳同志的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汪雯同志的袁州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孙文燕同志的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兰香同志的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袁州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46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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