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袁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摘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18〕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袁州区2018年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在2019年度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出台前,仍执行上一年度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范围
袁州区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18年工作目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稳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四)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五)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
(六)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全区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6.26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1.68万人以上(各单位管理任务详见附表1)。
(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统计结果)。
(八)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9%以上,规范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5%以上。
(十)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十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项目类别 | 服务对象 | 项目内容 | 执行内容 |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和持有居住证的居民 | 1.1建立健康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 1.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 1.1建立健康档案。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结核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对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居民,在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及时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并更新,补充相应服务记录。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
2、健康教育与项目宣传 | 辖区内居民 | 2.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2.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2.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2.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2.6开展项目政策宣传 |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哮喘、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手足口病、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开展食源性疾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健康教育宣传印刷资料,播放教育影像资料不少于6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设置不少于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设置不少于1个宣传栏,每2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至少9次健康教育咨询及主题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时应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宣传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政策内容。 |
3、预防接种 | 辖区适龄儿童及其他重点人群 | 3.1预防接种管理 3.2 预防接种 3.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 对0-6岁儿童建卡建证,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每个适龄儿童完成全程免疫规划需22剂次;接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16-60岁人群,有计划地接种流行性出血热疫苗。 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查漏补种工作。 预防接种(含首针接种)补助经费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至接种单位。 |
4、儿童健康管理
|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 4.1新生儿家庭访视 4.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4.3婴幼儿健康管理 4.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4.1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进行体格检查,对未在孕13周前建立《母子健康手册》的新生儿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提供育儿保健指导。新生儿访视时提供听力筛查1次。 4.2开展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结合疫苗接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绘制生长发育监测图,并提供育儿保健指导。 4.3 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结合疫苗接种开展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提供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对6个月--3岁儿童每年做一次血常规检测;6、12、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听力筛查。 4.4 开展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绘制生长发育监测图,提供合理膳食、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为4-6岁儿童每年开展一次血常规检测、视力筛查、为0-6岁儿童每年开展一次口腔指导和保健。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健康问题的儿童,如贫血、口腔发育异常、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等儿童,给予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
5、孕产妇健康管理 |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 5.1孕早期健康管理 5.2孕中期健康管理 5.3孕晚期健康管理 5.4产后访视 5.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 5.1孕早期健康管理。为孕13周前的孕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开展产前随访,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保健指导。 5.2孕中期健康管理。为孕中期妇女开展2次产前随访,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保健。 为孕早、中期妇女开展健康检查,包括血常规(含血型,1次)、尿常规(3人次)、乙肝两对半(1人次)、肝功能(1人次)、肾功能检查(1人次),提供B超检查(2人次)。 5.3 孕晚期健康管理。共2次,指导孕晚期妇女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检查。 5.4 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询问和检查其一般健康状况及恢复情况,开展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可与新生儿家庭访视一并进行。 5.5产后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婴幼儿喂养等指导。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
6、老年人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民 | 6.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6.2体格检查 6.3 辅助检查 6.4 健康指导 | 6.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 6.2 开展健康检查。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尿常规、血常规、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腹部B超(检查肝、胆、脾、胰、肾、男加前列腺,女加子宫、附件)检查。 6.3健康指导。根据体检结果和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提供相应健康指导。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到达67%以上。 |
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7.1.1筛查随访管理、自我管理 7.1.2健康体检 7.1.3干预控制 | 实施高血压患者体检、巡诊、健教三个方面免费十项综合防治措施,开展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将发现的2级以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动员患者参加自我管理小组并指导规范小组活动。 7.1.1筛查随访管理。对确诊的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至少随访1次,每年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对约50%的血压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随访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健康评估、行为调查及干预、血压测量、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 自我管理:建立高血压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指导自我管理小组每年活动5次。 7.1.2健康体检。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开展尿液分析、血细胞分析、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血脂、心电图检查等必要的检查。 7.1.3干预控制。对高血压患者通过规范管理进行干预控制,血压监测1年内连续两个季度控制在140/90mmhg(65岁以上老年人150/90mmhg)以内为控制满意。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 |
7.2、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 7.2.1筛查随访管理、自我管理 7.2.2健康体检 7.2.3干预控制 | 实施糖尿病患者体检、巡诊、健教三个方面免费十项综合防治措施,将发现的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动员患者参加自我管理小组并指导规范小组活动。 7.2.1筛查随访管理。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提供4次免费血糖检测,每季度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至少随访1次,每年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对约50%的血糖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随访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健康评估、生活方式、行为调查干预、血糖检测、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 自我管理。建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指导自我管理小组每年活动5次。 7.2.2健康体检。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开展尿液分析、血细胞分析、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心电图检查等必要的检查。 7.2.3干预控制。对糖尿病患者通过规范管理进行干预控制,血糖监测1年内连续两个季度控制在7mmol/L(空腹)或10mmol/L(餐后)以内为控制满意。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8.1随访评估 8.2健康体检
| 8.1随访管理。对登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纳入随访管理(约占登记患者的80%)。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评估,每年至少4次,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随访时需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同时进行生活用药指导,对患者家属开展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指导患者家属对患者精神疾病症状进行监测,督导患者服药;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患者(约占30%)增加4次随访(每名患者平均约5.2次)。 8.2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或)患者本人同意后,为纳入随访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糖、肝功能、心电图检查。 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5%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 |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肺结核可疑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 9.1筛查和推介转诊 9.2第一次入户随访 9.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9.4结案评估 | 发现、报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后期督导访视,并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 9.1推介或转诊患者:发现辖区内的疑似肺结核患者并进行转诊(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网络报告、三联转诊单、登记本完整)。专业机构应将确诊信息及时通知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方便开展后续管理。 9.2 开展第1次入户随访服务。 9.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9.3.1 督导服药。采取医务人员督导服药与家庭成员督导服药多种形式督导服药。 9.3.2 随访评估。按照《结核病管理规范》进行随访评估。 9.3.3 分类干预。按照《结核病管理规范》进行分类干预。 9.4结案评估 按《规范》要求开展结案、评估、转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9%以上,规则服药率达90%以上。 |
10、中医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 | 10.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10.2 儿童中医调养 | 10.1 中医体质辨识。对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性化养生保健知识、常见疾病等中医健康指导,覆盖率达45%以上。 10.2儿童中医调养。每年为0-3岁儿童开展2次中医调养保健服务,包括饮食起居和捏脊穴位按摩等指导,覆盖率45%以上。 |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11.1风险排查 11.2传染病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置 1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置 | 11.1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11.2及时发现并按要求登记、报告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点处理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手足口病人进行随访管理。 11.3及时发现并按要求登记、报告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协助相关机构开展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伤害事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护、转诊,并做好卫生学调查处置。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辖区内居民 | 12.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12.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2.3学校卫生服务 12.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2.5 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 12.1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线索和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2.3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12.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12.5协助乡镇(街道)卫计办做好区域人口变动、利导政策实施、节育手术开展等信息收集、报告工作(详见年度江西省基层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手册(2017版))。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及时率达99%以上;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次数每2个月不得少于1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建档率达100%。 |
13、项目签约服务 | 辖区内居民 | 13.1开展培训 13.2实施签约服务 | 13.1开展培训。以签约服务为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开展一次系统培训。 13.2实施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按照协议内容,为以贫困人口为重点的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2018年签约服务至少覆盖30%以上的辖区人口,覆盖60%以上的重点人群。 |
备注:2、常规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腹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
袁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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