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袁州区2020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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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托幼机构、学校,预防接种门诊、乡镇卫生院:

目前正值秋冬季流行性感冒的高发季节,为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今冬明春流感疫情在我区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2020〕668号)、《全国流行性感冒防控工作方案(2020年版)》文件精神,开展我区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接种流感疫苗是有效控制秋冬季流感疫情的最好措施,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校和托幼机构是一个特殊场所,且人口集中, 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发生传染病,极易造成传播和流行。针对本次流感疫苗接种,各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加大组织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准备,严格落实。各有关单位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提前筹划流感疫苗接种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确保接种工作的有序推行。

(二)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与健康教育工作力度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行性感冒的最有效、最经济、最便捷的方法。各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将流行性感冒的临床症状、传播特点、防控措施,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教育课、家长会、广播、校讯通、家长告知书、宣传栏、墙报等宣传载体,广泛深入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轮流感疫苗接种活动,确保目标人群流感防控知识告知书覆盖率达到100%,知晓率达到100%,重点人群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二)接种原则

遵循“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流感疫苗。

(三)提前进行筹划,做好接种学生的摸底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在流行性感冒流行前建立校园内传染病免疫屏障,各单位应积极动员学生在知情自愿自费的情况下接种流感疫苗,认真做好接种流感学生的摸底登记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3,以校为单位填写附件4。

(四)合理安排接种,确保学校流感疫苗接种的畅顺有序

1.接种时间:2020年10月20日-11月30日

2.接种对象:3岁及以上人群。重点人群:托幼机构、学校学生和教职工。其他职业和社会人群均可接种。

3.接种地点:各城区预防接种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防保站(附件2)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预防接种门诊做好疫苗接种相关工作,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对接种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

三、责任分工

(一)区卫健委

负责全区流感疫苗接种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日常的督导评价工作。

(二)区教体局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托幼机构、学校流感疫苗接种的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督促各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学生和家长防控知识宣传、接种告知书发放等预防接种准备工作,建议家长携流感疫苗接种告知书回执单带孩子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流感疫苗,接种完成后回收回执单,统计接种人数。

(三)区疾控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接种工作。对各接种单位进行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及督导工作;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保证疫苗统一供应、运输。

(四)各预防接种门诊、乡镇卫生院

负责本镇、街(社区)的宣传发动、人员组织、疫苗接种、数据录入和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等工作。填写学生携带的流感疫苗接种告知书回执单,盖章后将回执单返还学生。

四、督导评估

各学校、托幼机构于12月10日前将流感疫苗接种汇总表(附件4)交于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各接种门诊将其汇总于12月15日前上报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汇总报区卫健委。

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疾控中心要适时组织督导组加强监督考核,不定期开展工作抽查与评估,把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当年考核评估,确保各单位预防接种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控托幼机构、学校的流感疫情,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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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袁州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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